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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恢复旗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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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10年12月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恢复旗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8】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规定,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管理人)自2010年4月20日起采用《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中的指数收益法对旗下基金所持有的停牌股票双汇发展(代码000895)进行估值(详见本管理人2010年4月21日的有关公告)。

  为了维护基金持有人利益,更加合理地反映双汇发展股票(代码000895)的公允价值,本管理人与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0年12月2日起对旗下基金所持有的双汇发展股票恢复按市价估值法进行估值。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cfund.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8868-666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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