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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 4   2010年12月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2194 证券简称:武汉凡谷 公告编号:2010-031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公告

证券代码:002194 证券简称:武汉凡谷 公告编号:2010-031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为41,194.4万股;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0年12月7日。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股本为16,000万股。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404 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380万,发行价格每股21.10 元。2007年12月7日,公司股票开始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交易,此时总股本为21,380万股。

2008年4月28日,根据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以公司2007年末总股本21,380万股为基数,公司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10股。本次权益分派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42,760万股。

2009年4月30日,根据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以公司2008年末总股本42,760万股为基数,公司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并派发现金红利,每10股转增3股并派发现金人民币3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55,588万股,其中41,194.4万股尚未解除限售条件。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做出的各项承诺

(1)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承诺: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收购其持有的股份。

(2)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与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一致。

(3)股东在公司收购和权益变动过程中做出的承诺

不适用。

(4)股东后续追加的承诺

不适用。

(5)法定承诺和其他承诺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还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2. 经核查,在限售期内,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了承诺,所持的本公司股份未发生转让、委托他人管理及本公司收购的情况。

3.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条件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 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0年12月7日;

2. 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为41,194.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11%,均不存在处于质押冻结状态的情形;

3.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51人;

4. 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表

序号股东全称所持限售股份总数(股)本次解除限售数量(股)备注
孟庆南165,672,000165,672,000董事长 [注1]
王丽丽165,672,000165,672,000副董事长、总经理 [注1]
孟凡博49,920,00049,920,000董事 [注1]
王凯20,280,00020,280,000董事 [注1]
钟伟刚520,000520,000副总工程师 [注1]
杨志敏520,000520,000副总经理 [注1]
汪青364,000364,000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注1]

戴方莲364,000364,000副总经理 [注1]
艾平364,000364,000副总经理 [注1]
10许国良260,000260,000 
11周华平260,000260,000 
12吴国祥260,000260,000副总经理 [注1]
13李建伟260,000260,000副总经理 [注1]
14荣金堂260,000260,000前任副总工程师 [注2]
15万正洋260,000260,000 
16王淩260,000260,000副总经理 [注1]
17朱晖260,000260,000 
18李明260,000260,000 
19刘松208,000208,000 
20邢遇生208,000208,000 
21毕新发208,000208,000 
22田明208,000208,000 
23甘雄208,000208,000 
24杨红208,000208,000 
25黄习坤208,000208,000 
26张军208,000208,000 
27郑青锋208,000208,000 
28石权208,000208,000 
29谭政208,000208,000 
30王莉萍208,000208,000 
31沈爱国208,000208,000 
32袁波208,000208,000 
33荆剡林208,000208,000监事 [注1]
34雷作为208,000208,000 
35汪敏208,000208,000 
36易绍平208,000208,000 
37吴国胜145,600145,600 
38张利军145,600145,600监事 [注1]
39吕传明145,600145,600 
40王波145,600145,600 
41刘金龙145,600145,600 
42金速鹏145,600145,600 
43何婵145,600145,600 
44白云鹏145,600145,600 
45陈军145,600145,600 
46金锐145,600145,600 
47熊芳145,600145,600监事会主席 [注1]
48严其军145,600145,600 
49李艳华145,600145,600 
50胡银川145,600145,600 
51彭新海145,600145,600 
合计411,944,000411,944,000 

[注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因此,在解除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的限售条件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的75%仍将继续锁定。

[注2]:荣金堂先生曾任公司副总工程师一职,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于2010年2月1日离职。《公司章程》第二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因此,在解除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的限售条件后,荣金堂先生持有股份的50%仍将继续锁定。

四、股份变动情况表

股份类型变动前本次变动变动后
增加减少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414,945,500303,846,400411,944,000306,847,900
1、高管锁定股3,001,500303,846,400306,847,900
2、IPO前发行限售411,944,000411,944,0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140,934,500108,097,600249,032,100
三、股份总数555,880,000411,944,000411,944,000555,880,000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认为,武汉凡谷的股东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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