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17 证券简称:三元达 公告编号:2010-019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 11月22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12月 2日在福州市铜盘路软件园C区28号楼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黄国英先生主持,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方式的议案》;
同意使用"数字电视无线覆盖设备扩能项目"部分募集资金(670万元)变更为与合作方合资设立福建三元达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暂定,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定名称为准)的方式实施,剩余募集资金(2,496.28万元)仍按照原披露的使用计划投入募投项目。本次福建三元达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投资各方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为:公司出资人民币670万元;梁开明出资人民币330万元。《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方式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就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方式事项,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10年12月20日上午9:30-11:30在福州市铜盘路软件园C区28号楼一层会议室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审计委员会提名,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认为汪晓东先生具备任职资格,同意聘任其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
汪晓东先生简历:
汪晓东先生,男,1971年出生,汉族,毕业于福建林学院经济管理专业,本科学历。曾先后任福州科立销售经理,福州三元达通讯设备有限公司广东办经理,福建三元达通讯有限公司市场总监,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0年7月至今担任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其与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目前个人不持有本公司股票。在近五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特此公告。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002417 证券简称:三元达 公告编号: 2010-020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11月22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12月2日下午13:00-14:30在福州市软件园C区28号楼5层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方式的议案》;
同意使用"数字电视无线覆盖设备扩能项目"部分募集资金(670万元)变更为与合作方合资设立福建三元达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暂定,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定名称为准)的方式实施,剩余募集资金(2,496.28万元)仍按照原披露的使用计划投入募投项目。本次福建三元达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投资各方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为:公司出资人民币670万元;梁开明出资人民币330万元。《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方式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时,监事会对以上议案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关于上述变更事项,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0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002417 证券简称:三元达 公告编号:2010-021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方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方式的概述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553号】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4,623.10万元。
根据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数字电视无线覆盖设备扩能项目"原计划投资3,166.28 万元。项目的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购置生产用厂房;增加高端测试仪器,增加中试设备,更新和增加自动生产线设备、测试仪器和数字电视无线覆盖设备自动测试系统,完成数字电视无线覆盖设备的生产线扩建。
现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市场情况的变化,公司拟将数字电视无线覆盖设备扩能项目部分募集资金(670万元)变更为与合作方合资设立福建三元达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暂定,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定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子公司")的方式实施,剩余募集资金(2,496.28万元)仍按照原披露的使用计划投入募投项目。
本次670万元募集资金使用方式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的具体原因
根据未来数字电视广播技术的特点,以目前模拟发射机市场作参照,数字电视发射设备市场的需求量将是现有模拟电视发射机数量的10 倍以上,当前是广电行业市场大发展之机,是企业扩张的良好时机。
为积极应对国内外数字广播电视设备要求,公司经过慎重研究,决定采用670万元募集资金在厦门新设一家控股子公司福建三元达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公司占比67%,承担募投项目"数字电视无线覆盖设备扩能项目"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的实施、运营管理工作。首先,由于广电市场产品结构,销售策略和渠道建设与公司原来熟悉的电信运营商的有一定差别,通过建立内部创业机制,与骨干人员设立合资子公司强强联合,优势互补,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销售的顺利进行。其次,通过本次设立子公司后,公司能够及时了解行业动态和客户的需求。同时,能够引进高层次的管理、营销和研发人员,这有利于公司未来广电产品的升级换代。最后,公司希望通过设立广电项目子公司,将公司在电信行业积累的经验和专业技术在广电运营商中推广,以实现公司经营模式在无线射频行业进行复制,同时开拓新的市场。
该子公司设立后,将重点开展广电业务的销售和市场推广。设立该子公司有利于保证"数字电视无线覆盖设备扩能"募投项目未来的盈利能力,也有利于公司更好的拓展现有业务,有利于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二)新项目的基本情况、可行性分析和存在的风险
1、 拟设立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福建三元达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拟设地点: 厦门
投资总额: 1000万元
注册资本: 1000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广播电视设备及相关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及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相关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及销售,计算机网络系统集成;通信设备及相关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及销售;广播电视设备系统集成及安装、施工、维护;广播电视技术咨询服务,对外贸易。(具体以工商行政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法人治理结构:由股东会决定福建三元达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以及《公司法》规定的股东会应该行使的其他职权。子公司设立一名执行董事。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向股东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福建三元达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根据总经理的提议或提案审议决定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以及激励办法等事项;执行董事同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其他职权。子公司设监事一人。总经理由股东会审议聘任。每次聘期三年。无重大经营过失可连任。子公司设财务负责人一人,由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委派出任。(暂定,以最终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章程为准)
2、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合作方自然人梁开明,身份证号:210604196702050315。
梁开明先生曾就职于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办事处、销售二部、北京分公司、网优事业部,在经营管理、客户拓展方面有丰富的经验,曾经开发了河南联通、湖南移动、北京移动、北京电信、国家广电总局广播科学研究院、中广传播集团等客户,连续多年销售金额在公司居于前列,其曾经管理的河南、北京、销售二部等片区,多次被评为公司先进;梁开明先生能够为公司广电项目的渠道建设和客户开发方面做出很大贡献。
本次福建三元达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投资各方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为:公司出资人民币670万元;梁开明出资人民币330万元。
3、可行性分析和存在的风险
(1)合资子公司设立后将充分利用合作各方拥有的销售网络、管理能力和技术储备,建设高品质的研发和销售基地,快速占领市场。
合资子公司设立后,公司没有改变利用募集资金建设"数字电视无线覆盖设备扩能项目"的投资初衷,有利于该募投项目的实施、运营和销售。
(2)本次投资可能面临的风险主要是合作风险,即合作双方可能会存在文化、理念、管理模式上的不融合,造成合资子公司经营业绩达不到预定的目标。针对上述风险,鉴于合作方在公司有多年的从业经历,公司对其经营的理念及管理模式有较为全面的了解。对于合资子公司的运作、管理等方面合作方已与公司进行了大量的详尽的探讨与沟通,并达到了共识。合资子公司成立后,将建立良好的沟通体制及规范治理制度,通过以上的安排,达到保护公司的利益的目的。其次是公司募投项目投产后达不到预期效益的风险,以及子公司成立后的管理风险等,敬请各位投资者予以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在新设的全资子公司成立后,公司将建立健全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等相关制度,确保子公司遵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内部审计部门及时了解子公司的经营和风险状况、实现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相关信息披露等,实现子公司的规范运行。
4、其他
在新设的控股子公司注册登记后,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数字电视无线覆盖设备扩能项目"剩余募集资金(2,496.28万元)的使用与管理,公司仍将在原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
上述募集资金使用方式的变更不会影响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对项目投入、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将"数字电视无线覆盖设备扩能项目"部分募集资金(670万元)变更为与合作方合资设立福建三元达通信科技有限公司,设立该子公司有利于保证"数字电视无线覆盖设备扩能"募投项目未来的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更好的拓展现有业务,有利于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使用方式的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同意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方式。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此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方式,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方式。
四、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针对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方式的事项,结合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事项,发表了如下意见:"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三元达本次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方式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有关该事项信息披露恰当、充分、完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方式,充分考虑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及企业未来长远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充分利用各项资源,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且并未改变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太平洋证券同意三元达本次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方式的事项。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使用方式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说明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方式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002417 证券简称:三元达 公告编号:2010-022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经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2010年12月20日(星期一)上午9:30-11:30,会期半天
2、会议地点:福州市铜盘路软件园C区28号楼,一层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投票
4、股权登记日:2010年12月13日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方式的议案》;
《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方式的公告》详见2010年12月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10年12月13日(股权登记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股东。该等股东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该代理人不必为股东。
3.公司保荐代表人及见证律师等。
四、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0年12月15日、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
2、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铜盘路软件园C区28号楼,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委托代理人必须持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股东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深圳证券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五、会议其他事项:
1、公司通讯地址:福州市铜盘路软件园C区28号楼,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91-83736937
传真:0591-87883838
邮编:350003
联系人:陈嘉女士
2、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六、会议备查文件: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七、会议附件:
授权委托书(格式)。
特此公告。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12月3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票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审议《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方式的议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注:1.本次股东大会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前面的方框中打"√ "为准,对同一事项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已的意见进行投票表决。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