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12月2日(星期四)14:00
网络投票时间:(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0年12月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10年12月1日15:00至2010年12月2日15:00。
2.召开地点:合肥市长江西路689 号金座A25 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郑晓燕女士
6.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说明。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26人,代表股份226,171,7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47.15%。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5人,代表股份194,272,9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40.50%;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21人,代表股份31,898,7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6.65%。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本次会议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1.《关于确认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收购安徽百大合家福连锁超市股份有限公司51.375%股权的交易价格维持不变的议案》
①总的表决情况:同意226,171,2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998%;反对5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②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2.《关于确认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收购安徽百大乐普生商厦有限责任公司40%股权的交易价格维持不变的议案》
①总的表决情况:同意226,171,2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998%;反对5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②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3.逐项审议《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有效期并调整发行底价、发行数量及确认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的股票种类和面值
①总的表决情况:同意226,171,2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998%;反对5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②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2)发行方式
①总的表决情况:同意226,171,2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998%;反对5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②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①总的表决情况:同意226,171,2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998%;反对5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②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4)发行数量
①总的表决情况:同意226,171,2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998%;反对5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②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5)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①总的表决情况:同意226,171,2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998%;反对5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②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6)限售期
①总的表决情况:同意226,171,2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998%;反对5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②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7)募集资金用途
①总的表决情况:同意226,171,2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998%;反对5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②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8)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①总的表决情况:同意226,171,2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998%;反对5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②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9)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①总的表决情况:同意226,171,2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998%;反对5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②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10)上市地点
①总的表决情况:同意226,171,2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998%;反对5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②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4.《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①总的表决情况:同意226,168,7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987%;反对5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2%;弃权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11%。
②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5.《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①总的表决情况:同意226,168,7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987%;反对5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2%;弃权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11%。
②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惠志强、吴波
3.结论性意见:
天禾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以上决议,特此公告。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