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0年4月20日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建行深圳分行")签署《减免利息协议》(详见公司于2010年4月21日登载在《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广东雷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债务重组公告》,公告编号:2010-006)。依照《减免利息协议》的约定,本公司已于2010年11月30日偿还建行深圳分行的贷款人民币9,385,055.36元。
因《减免利息协议》中对应5笔借款合同的还款事宜,只有当对应的借款合同的借款偿还完毕,建行深圳分行才能减免该笔借款对应的利息,而本次还款未能全部偿还对应的借款合同的借款,故建行深圳分行对本次还款未出具减免利息的通知单。本公司尚需于2010年12月底前归还9,415,000元,建行深圳分行才能出具对应的减免利息的通知单。本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后续的还款和减免利息情况。
目前,建行深圳分行累计免除本公司贷款利息人民币4,919,585.47元。(详见公司于2010年4月28日登载在《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广东雷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债务重组公告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0-014)。
本公司只有按照《减免利息协议》的约定全部偿还《减免利息协议》下贷款本金后,建行深圳分行对本公司的免息才能计入2011年债务重组收益。建行深圳分行对本公司的免息对2010年度利润无影响。
特此公告!
广东雷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O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