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公司2010年11月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2010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及2010年11月22日召开的201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协议方式受让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与四川长虹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分别持有的江西长虹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90%和10%的股权,上述事项详见2010年11月6日、2010年11月23日证券时报第2010-037、2010-041号公司公告。本公司受让江西长虹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权事项已完成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并于2010年12月1日取得了景德镇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持有江西长虹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本次工商登记变更主要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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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