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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 4   2010年12月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证券代码:002361 证券简称:神剑股份 编号:2010-022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0年11月22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于2010年12月2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会议由董事长刘志坚先生主持,应参会董事10名,实到董事10名。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现场填写表决票方式对审议事项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票 10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本次董事会提名刘志坚先生、王学良先生、李保才先生、刘绍宏先生、王敏雪先生、陈守武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刘泽曦女士、程乃胜先生、杨政先生、孙益民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次会议通过的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将提交到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以累积投票制选举通过。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对提出异议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将立即修改选举独立董事的相关提案并公布。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二、会议以赞成票 10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中小企业板投资者权益保护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意见,对《公司章程》作出以下修改:

对原公司章程第四十条第(十六)点——“(十六)审议批准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修改,具体内容为:

“(十六)审议批准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上市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不论数额大小,均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需经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与关联法人之间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应当聘请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对交易标的进行评估或审计。与公司日常经营有关的购销或服务类关联交易除外,但有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上述公司章程修正案,需提交到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会议以赞成票 10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届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12月24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通知内容详见2010年12月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十二月二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志坚先生:195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1976年参加工作,历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司令部通信营连长、司令部参谋,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炮兵神剑化工厂厂长,南京企业管理局副局长,安徽神剑化工厂厂长,神剑化工总经理,神剑股份董事长、总经理,中国化工学会涂料涂装专业委员会委员。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刘志坚先生曾先后荣立三等功三次、二等功一次,1996 年被评为“全军优秀企业家”, 1997年获授上校军衔,2000年当选安徽省繁昌县政协常委,2001年被评为“安徽省优秀青年企业家”, 2002年当选安徽省芜湖市人大代表,2004年被评为“安徽省优秀民营科技企家”,2005年被评为“安徽省优秀军转干部”,2006年被评为“芜湖市首届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2008年荣获“芜湖改革开放30周年纪念勋章” ,2009年被评为“芜湖市第二届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2010年被评为“芜湖市突出贡献的创新型人才”。 持有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2820万股,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学良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大专学历。1983年参加工作,历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炮兵神剑化工厂(安徽神剑化工厂)经营副厂长,神剑化工市场部经理,神剑股份董事、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1995年,因工作成绩突出荣立三等功一次。持有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360万股,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李保才先生: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83年参加工作,历任中国人民解放军80407部队化验室主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炮兵神剑化工厂(安徽神剑化工厂)工程师、厂长助理,神剑化工生产技术部经理,神剑股份董事、副总经理,中国化工学会粉末涂料涂装专业委员会委员。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主持研发的项目曾获安徽省科技进步奖两项、芜湖市科技进步奖三项;在各种专业刊物上发表论文三十多篇,并多次获得优秀论文奖,特别是《浅析粉末涂料聚酯树脂的合成》在中日学术论文交流会上获得特别优秀论文奖。1986、1994年因工作成绩突出两次荣立三等功。1997年获授少校军衔。持有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360万股,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刘绍宏先生: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大专学历,会计师,高级经济师。1985年参加工作,历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炮兵神剑化工厂任车间主任,安徽神剑化工厂任财务科科长,神剑化工财务部经理,神剑股份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1993年,荣立三等功;1997年,获授上尉军衔。持有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360万股,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敏雪先生: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1980年参加工作,历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炮兵五十二基地通信营教导员,安徽神剑化工厂办公室主任,神剑化工办公室主任,神剑股份董事、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1985 年,中越反击战荣立三等功;1993年,荣立三等功;1998年,获授中校军衔。持有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360万股,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陈守武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专学历,工程师。1991年参加工作,历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炮兵神剑化工厂设备科长,安徽神剑化工厂设备科长,神剑化工设备科长,神剑新材董事、生产科长兼设备科长、生产经理助理。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助理。主持研究开发的项目曾获芜湖市科技进步奖。持有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80万股,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独立董事:

刘泽曦女士:196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82年参加工作,历任常州涂料化工研究院信息中心副主任,中国化工学会涂料涂装专业委员会秘书长。现任《粉末涂料与涂装》期刊杂志主编,本公司独立董事。未持有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杨政先生:195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注册审计师、注册会计师、教授。1969年参加工作,历任安徽省南陵县广播局编辑, 中共芜湖市委党校教师。现任南京审计学院教授,本公司独立董事。未持有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程乃胜先生: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博士)学历。1985年参加工作,历任安徽师范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现任南京审计学院教授,本公司独立董事。未持有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孙益民先生:195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博士)学历,教授。1982年参加工作,历任安徽师范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现任安徽师范大学教授,本公司独立董事。未持有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361 证券简称:神剑股份 编号:2010-023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0年11月22日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0年12月2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贾土岗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经认真讨论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即将届满,本次监事会提名贾土岗先生、吴德清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候选人。最近两年内,曾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监事人数的二分之一。

本次会议通过的监事会候选人将提交公司2010年第二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日

附:监事会候选人简历

贾土岗先生:195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中专学历。1976年参加工作,历任安徽省繁昌县转运站正营职站长,南京企业管理局神剑化工厂副团职行政副厂长,1997年,获授上校军衔。安徽神剑化工厂保障部正团职部门经理,神剑化工保障部经理,神剑股份监事,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持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360万股,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吴德清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89年参加工作,曾任神剑化工生产科长、神剑新材生产科长,现任本公司技术科长。在树脂合成技术方面有丰富研究开发经验。主持研发的项目曾获安徽省科技进步奖两项、芜湖市科技进步奖三项。在行业专业刊物《粉末涂料与涂装》上发表论文三篇。持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100万股,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361 证券简称:神剑股份 编号:2010-024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拟定于2010年12月24日(星期五)上午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有关本次会议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10年12月24日上午9:00

3、股权登记日:2010年12月17日

4、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5、会议地点:公司四楼会议室

6、出席对象:

(1)截止 2010年12月17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出席会议的嘉宾、保荐机构代表等。

二、会议议题: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1.1、非独立董事

1.1.1 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刘志坚先生

1.1.2 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王学良先生

1.1.3 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李保才先生

1.1.4 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刘绍宏先生

1.1.5 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王敏雪先生

1.1.6 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陈守武先生

1.2、独立董事

1.2.1 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刘泽曦女士

1.2.2 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程乃胜先生

1.2.3 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杨政先生

1.2.4 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孙益民先生

2、《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2.1 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贾土岗先生

2.2 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吴德清先生

3、《关于修订〈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相关内容详见12月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现场、传真、信函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4、登记时间:2010年12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5、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四、其他事项

1、会议咨询:公司证券部

联 系 人:王敏雪先生、武振生先生

联系电话:0553-5316355、5316333转9037

2、出席会议股东或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联系地址:安徽省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桥北工业园保顺路8号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241008 联系传真: 0553-5316577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十二月二日

附: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议 案 序 号表 决 内 容赞成票数(万股)董事∕独董赞成总票数(万股)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1.1.1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刘志坚先生  
1.1.2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王学良先生 
1.1.3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李保才先生 
1.1.4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刘绍宏先生 
1.1.5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王敏雪先生 
1.1.6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陈守武先生 
1.2.1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刘泽曦女士  
1.2.2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程乃胜先生 
1.2.3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杨政先生 
1.2.4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孙益民先生 
2《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2.1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贾土岗先生  
2.2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吴德清先生  
《关于修订〈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赞 成反 对弃 权

说明:

1、议案一、二采取累积投票制,累积投票制即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拥有与候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即在“同意”下面的方框中填写其拟对候选人支持的票数。

2、议案三采取普通投票方式,即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赞成”、“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3、受托人对可能纳入股东大会议程的临时提案可自行选择同意、反对、弃权来行使表决权,委托人承认受托人对此类提案所行使的表决权的有效性。

4、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会议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 委托人持股数量: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361 证券简称:神剑股份 编号:2010-025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选举职工代表担任监事的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 2010年11月22日以电子邮件或传真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10年12月2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会议应参会职工代表10名,实际参与表决职工代表10名,会议在保证所有职工代表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现场填写表决票方式审议表决。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工会主席贾土岗先生主持。

经与会职工代表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本次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职工代表担任监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投票表决,选举戴家胜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的职工代表监事,其生效时间与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监事生效时间一致。

特此公告。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O年十二月二日

附:职工监事简历

戴家胜先生: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专学历。1988年参加工作,神剑新材监事、生产投料班班长。现任本公司监事(职工代表))。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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