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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 4   2010年12月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证券代码:000038 证券简称:*ST 大通 公告编号:2010-067

  关于青岛亚星实业有限公司豁免要约

  收购本公司的实施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08年12月3日,方正延中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延中")、上海文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文慧")、上海港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港银")分别与青岛亚星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星实业")签订了股份赠与协议。协议约定:方正延中、上海文慧和上海港银分别按10:6.5的比例向亚星实业赠送股份,合计赠送股份29,063,249股。实施时间为自本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且亚星实业豁免要约收购本公司的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且亚星实业将青岛广顺房地产有限公司83%的股权和兖州海情置业有限公司90%的股权(以下简称"赠与资产")过户登记至本公司名下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办理股份赠与过户登记的全部合规材料。

  2009年4月28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证监许可〔2009〕338 号批复,核准豁免亚星实业因本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而增持本公司29,063,249股,导致合计持有本公司总股本的40.59%的股份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此前,本公司股东大会已经表决通过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且亚星实业已将赠与资产过户至本公司名下。

  2009年5月11日,上海文慧、上海港银分别所持本公司17,712,690股和1000万股被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轮侯司法冻结;2009年5月19日,方正延中所持本公司1700万股中的1020万股被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冻结期限至2011年5月18日;2009年9月11日,方正延中所持本公司1700万股中的680万股被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冻结期限至2011年9月10日。2009年9月11日,方正延中所持的被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的1020万本公司股份中的425万股被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轮侯司法冻结。2010年4月19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解除了方正延中所持前述425万股的轮候司法冻结,同日,轮侯司法冻结了方正延中所持的被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的1020万股本公司股份中的2,437,850股。截止本公告日,上述17,712,690股、1000万股、680万股、2,437,850股的轮侯司法冻结、司法冻结已全部解除。

  2009年12月8日,亚星实业与方正延中签署了《垫付对价偿还协议》;2010年5月25日,亚星实业与上海文慧、上海港银分别签署了《垫付对价偿还协议》。截止本公告日,方正延中、上海文慧、上海港银已分别将其所持的9,237,850股、11,513,248股、650万股公司股份以股权分置改革垫付对价偿还的方式过户给亚星实业。

  目前,方正延中仍在办理其余1,812,150股按每股9.92元(深大通停牌前20日的均价)合计17,976,528元人民币支付给亚星实业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000038 证券简称:*ST 大通 公告编号:2010-068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恢复上市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已于每月月初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上刊登了本公司股票恢复上市进展情况的公告。

  目前,公司正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2008年5月15日下发的问询函的要求积极推进恢复上市工作。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公司需要提供中国证监会豁免要约收购批复涉及的股份完成登记过户到青岛亚星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星实业")名下的证明文件,即方正延中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延中")、上海文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文慧")和上海港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港银")分别按10:6.5的比例向亚星实业赠送股份,合计赠送股份29,063,249股的过户证明。

  2009年12月8日,亚星实业与方正延中签署了《垫付对价偿还协议》;2010年5月25日,亚星实业与上海文慧、上海港银分别签署了《垫付对价偿还协议》。截止本公告日,方正延中、上海文慧、上海港银已分别将其所持的9,237,850股、11,513,248股、650万股公司股份以股权分置改革垫付对价偿还的方式过户给亚星实业。

  目前,公司仍在积极跟踪方正延中办理其余1,812,150股按每股9.92元(深大通停牌前20日的均价)合计17,976,528元人民币支付给亚星实业相关事宜。

  本公司将根据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若在规定期限内本公司恢复上市申请未能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核准,本公司的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本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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