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补助安徽丰原油脂公司流动资金的批复》(蚌政秘[2010]123号),为使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丰原油脂公司走出困境,进一步激励安徽丰原油脂公司整合资源,提升在油脂行业中的地位,同意补助安徽丰原油脂公司2010年度8,000万元流动资金,并由蚌埠经济开发区投资有限公司拨付。其中,上述补助流动资金中2,000万元已于2010年4月15日拨入安徽丰原油脂公司帐户。本公司于2010年8月19日在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资金的提示性公告》。
上述补助资金中另有3,000万元于2010年11月30日拨入于安徽丰原油脂有限公司账户,截至目前共累计获得补助资金5,000万元,其余补助资金尚未到账,本公司将持续披露获得该项补助资金事项。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安徽丰原油脂有限公司应将实际收到的补助资金计入2010年营业外收入。
特此公告。
安徽丰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