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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2010年12月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监会法律部副主任胡宝海:
资本市场法治建设需要创新意识
郑晓波

  证券时报记者 郑晓波

  本报讯 中国证监会法律部副主任胡宝海表示,“十二五”规划对中国未来5年的经济发展包括证券市场的发展描绘了非常清晰的蓝图,这一时期资本市场的法治建设值得期待,而创新将是主线。

  胡宝海说,未来5到10年的民商事法律制度建设一定要有创新的意识。“从证监会的角度,我们一直主张把与证券相关的侵权和物权方面的法律制度,如无纸化安排这方面的制度也写进法律里去。”他强调,在构筑现代民事法律制度时,有关证券权益方面的一些制度性安排,应当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在传统的民商事法律制度的基础上做一些创新。

  胡宝海指出,未来10年,中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趋势不可阻挡。随着中国市场的不断开放,外国的企业会到国内上市,中国的企业也会更多地走出去。全球并购事件会越来越多。而“全流通时代”到来以后,资本市场将得到飞速发展。

  “但我国此前制定的法律制度里,并未考虑这些发展趋势,因此没有相关规定。”他说,因此,在下一步的法治建设上,拥有创新意识要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强烈。

  “我们是不是还要按照国内企业上市的标准,来要求境外的企业来国内上市呢?如何保证国内法律和国外法律的协调呢?国内的司法制度能否保障购买境外股票的投资者的权益呢?”胡宝海说,上述制度的制定都需要创新。他强调,需要创新的制度还包括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建设、《期货法》的建设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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