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70 证券简称:亚太药业 公告编号:2010-24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0年11月29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12月4日在浙江省绍兴县云集路1152号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应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独立董事金雪军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吕旭幸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吕旭幸先生、陈尧根先生、钟婉珍女士、沈依伊先生、王丽云女士、何珍女士、徐志康先生、陈枢青先生、姚先国先生进行任职资格审查,同意并确认上述人员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徐志康先生、陈枢青先生、姚先国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没有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王虎根先生、金雪军先生、徐志康先生就董事会换届选举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推荐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董事会的提名。
以上各被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见附件。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二〇一〇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二〇一〇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对每位董事候选人逐项表决。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提议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为5万元/人/年(含税),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会议及办理公司其他事务所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董事会提议的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符合目前市场水平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切实公允,有利于进一步调动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二〇一〇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出具了明确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2010年12月7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补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缺口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二〇一〇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出具了明确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2010年12月7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补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缺口的公告》。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出具了明确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2010年12月7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二〇一〇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10年12月22日在浙江省绍兴县云集路1152号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召开二〇一〇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2010年12月7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二〇一〇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12月6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吕旭幸先生,中国国籍,生于1975年6月25日,大学本科。历任浙江大学讲师,本公司销售员、总经理助理、总经理、董事长。现任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
吕旭幸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为董事候选人陈尧根先生之女婿,董事候选人钟婉珍女士之女婿,董事候选人沈依伊先生配偶之姐夫。除上述情况外,与持有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至今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陈尧根先生,中国国籍,生于1951年2月23日,大学专科,高级经济师。历任绍兴市双梅工业公司及津绍纺织厂经理及厂长,浙江亚太制药厂厂长,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浙江亚太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绍兴县亚太房地产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绍兴亚太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绍兴县亚太房地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绍兴县中国轻纺城柯北坯布市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绍兴县汇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安徽舒美特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宁波市梅地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
陈尧根先生通过持有浙江亚太集团有限公司92.67%的股权以及亚太集团全资子公司绍兴县亚太房地产有限公司,间接控制本公司58.275%的股权,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董事候选人吕旭幸先生之岳父,董事候选人钟婉珍女士之配偶,董事候选人沈依伊先生之岳父。除上述情况外,与持有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至今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钟婉珍女士,中国国籍,生于1952年5月10日。曾任绍兴县津绍纺织厂科长。现任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浙江亚太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绍兴县亚太房地产有限公司监事,绍兴亚太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宁波市梅地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事。
钟婉珍女士通过持有浙江亚太集团有限公司7.33%的股权而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为董事候选人吕旭幸先生之岳母,董事候选人陈尧根先生之配偶,董事候选人沈依伊先生之岳母。除上述情况外,与持有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至今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沈依伊先生,中国国籍,生于1981年12月26日,大学本科。曾任上海耀烔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副经理,现任浙江亚太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沈依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为董事候选人吕旭幸先生配偶之妹夫,董事候选人陈尧根先生之女婿,董事候选人钟婉珍女士之女婿。除上述情况外,与持有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至今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丽云女士,中国国籍,生于1964年5月21日,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曾任吉化辽东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开发部部门经理、山东淄博万杰制药有限公司部门经理。现任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
王丽云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至今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何珍女士,中国国籍,生于1969年3月25日,大专学历,会计师。曾任绍兴县金属压延厂会计,本公司财务科长、财务部经理。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绍兴亚太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监事。
何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至今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徐志康先生,中国国籍,生于1963年5月1日,大学本科,高级会计师。曾在浙江会计事务所任职,现任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管理部主任,浙江山下湖珍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徐志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至今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陈枢青先生,中国国籍,生于1961年7月5日,生物技术博士后。现任浙江大学药学院教授,浙江省药学会生化药物专委会主任委员,中国药学会生物技术药物专委会委员,浙江省生物化学学会副理事长,浙江省生物工程学会理事。
陈枢青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至今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姚先国先生,中国国籍,生于1953年2月13日,硕士。现任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院长,浙江大学中国西部发展研究院直属支部书记,全国公共管理硕士(MPA)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工业经济学会副理事长、常务副理事长,浙江省人民政府咨询委员会委员,浙江省公共管理学会会长,海峡两岸关系协会第二届理事会理事,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南华期货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琥珀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姚先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至今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370 证券简称:亚太药业 公告编号:2010-25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和议案于2010年11月29日以直接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12月4日下午16:00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施健主持,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施健先生、成华强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与职工代表监事王国贤先生共同组成第四届监事会。最近两年内,曾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监事人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二〇一〇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对上述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逐项表决。
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施健先生、成华强先生简历见本公告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王国贤先生简历详见2010年12月7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为满足销售旺季的生产经营需要,弥补日常经营资金缺口,决定使用超额募集资金4,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6个月。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既可以满足公司对营运资金的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又可以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率,有利于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对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要求。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超额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补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缺口的议案》
本次利用1,729万元超额募集资金补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建年产冻干粉针剂5,800万支生产线项目”资金缺口,确保公司合理利用资金,避免无效建设,提高了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果,符合广大股东的根本利益。公司董事会对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要求。监事会同意公司利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补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缺口。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根据政策环境的变化和项目建设的实际进程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新建年产冻干粉针剂5,800万支生产线项目”、“研发质检中心新建工程”和“新建年产胶囊4.3亿粒生产线项目”的建设周期延期,有利于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根本利益。公司董事会对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要求。监事会同意“新建年产冻干粉针剂5,800万支生产线项目”、“研发质检中心新建工程”和“新建年产胶囊4.3亿粒生产线项目”的建设周期延期。
特此公告。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0年12月6日
附件:
监事候选人简历
施健先生,中国国籍,生于1959年7月12日,高中学历,经济师。现为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物资管理部经理。
施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至今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成华强先生,中国国籍,生于1970年5月24日,大专学历,工程师。曾任浙江亚太制药厂质留科化验员,制剂车间制粒工,制剂车间车间主任,生产部经理,湖北中天亨迪药业有限公司业务经理,现担任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片剂车间主任。
成华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至今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370 证券简称:亚太药业 公告编号:2010-26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鉴于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公司于2010年12月4日下午16时00分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应到职工代表28人,实到28人,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全体与会代表经过认真讨论,一致同意选举王国贤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王国贤先生将与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3年。
上述职工监事符合《公司法》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职工代表监事王国贤先生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代表大会
2010年12月6日
附件:
监事候选人简历
王国贤先生,中国国籍,生于1969年10月21日,高中学历,工程师。曾任本公司制剂车间车间主任。现任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胶囊车间、青霉素车间主任。
王国贤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至今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370 证券简称:亚太药业 公告编号:2010-27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二〇一〇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0年12月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于2010年12月22日召开二〇一〇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规定。
3、会议地点:浙江省绍兴县云集路1152号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0年12月22日(星期三)上午10:00,会议为期半天。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召开,记名投票表决。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0 年12月16日(星期四)下午收市,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选举吕旭幸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2)选举陈尧根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3)选举钟婉珍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4)选举沈依伊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5)选举王丽云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6)选举何珍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独立董事候选人
(7)选举徐志康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8)选举陈枢青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9)选举姚先国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对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进行累计投票制选举。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0年12月7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选举施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2)选举成华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对股东监事进行累计投票制选举。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0年12月7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3、审议《关于利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补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缺口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0年12月7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补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缺口的公告》。
4、审议《关于提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0年12月7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时间: 2010 年12月17日—2010年12月 18日
(上午9:00 -11:30,下午 13:30 -16:30)
2、登记地点:浙江省绍兴县云集路1152号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3、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
(3)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0年12月18日下午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四、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朱凤、沈云飞
联系电话:0575-84810101
传 真:0575-84810101
地 址:浙江省绍兴县云集路1152号
邮 编:312030
2、会议费用: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
1、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12月6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0年12月22日(星期三)召开的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〇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选举吕旭幸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表决权股数: 股;
(2)选举陈尧根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表决权股数: 股;
(3)选举钟婉珍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表决权股数: 股;
(4)选举沈依伊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表决权股数: 股;
(5)选举王丽云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表决权股数: 股;
(6)选举何珍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表决权股数: 股;
独立董事候选人
(7)选举徐志康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表决权股数: 股;
(8)选举陈枢青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表决权股数: 股;
(9)选举姚先国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表决权股数: 股;
2、《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采用累计投票制)
(1)选举施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同意表决权股数: 股;
(2)选举成华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同意表决权股数: 股;
3、《关于利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补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缺口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4、《关于提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说明:以上第1项议案和第2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或者股东代表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表决权数等于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乘以应选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或者股东代表监事人数,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任意分配,投向一个或多个候选人。
2、对于以上第3项议案和第4项议案的表决,请在“同意”、“反对”、“弃权”的方框中打“√”,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370 证券简称:亚太药业 公告编号:2010-28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20号文件核准,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为16.00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48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42,001,205.26元,较原计划的235,960,000.00元募集资金超额募集资金206,041,205.26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0]49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根据《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募得资金将投资六个项目:一是研发质检中心新建工程,二是新建年产胶囊4.3 亿粒生产线项目,三是新建年产冻干粉针剂5,800 万支生产线项目,四是新建年产粉针剂8,500 万支生产线项目,五是扩建年产片剂3.3 亿片生产线项目,六是扩建年产头孢类胶囊6.2 亿粒生产线项目。上述六个项目共需资金235,960,000.00 元。扣除上述募投项目资金需求总额外,公司此次超额募集资金净额部分为206,041,205.26元。
二、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和计划安排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关约定:“如本次募得资金超过拟投资项目所需,多余部分公司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为了满足公司销售旺季的生产经营需要,弥补公司日常经营资金缺口,公司使用超额募集资金4,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6个月,自2010年12月4日至2011年6月3日止。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通过补充流动资金,既可以满足公司对营运资金的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又可以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率。
三、相关承诺内容
公司不存在证券投资,公司将上述超额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且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第五条),在使用超额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公司将不从事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四、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4,000万元超额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发表如下意见:公司为满足销售旺季的生产经营需要,弥补日常经营资金缺口,决定使用超额募集资金4,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6个月。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既可以满足公司对营运资金的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又可以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率,有利于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对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超额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基于独立性判断,我们认为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仅能满足公司销售旺季的生产经营需要,还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此次将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以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 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中的不超过4,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公司承诺在使用超额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公司将不从事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持续督导保荐机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保荐意见如下:(1)每年12月至下年3月为亚太药业的传统销售旺季,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相对较大。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既可以满足亚太药业对营运资金的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又可以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率,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2)本次拟以超募资金4,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10%;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6个月;本次运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所涉及的资金总额和使用期限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3)亚太药业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已承诺在使用超募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从事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4)上述超募资金的使用行为已经亚太药业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基于以上意见,东方证券同意亚太药业使用超额募集资金4,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五、备查文件
1、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2010年12月7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002370 证券简称:亚太药业 公告编号:2010-29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补充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资金缺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20号文件核准,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为16.00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48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42,001,205.26元,较原计划的235,960,000.00元募集资金超额募集资金206,041,205.26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0]49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项目基本情况
“新建年产冻干粉针剂5,800万支生产线项目”总投资7,129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投资明细 | 计划投资金额(万元) | 募集资金使用(万元) |
建设投资 | | |
—建设工程 | 306 | 306 |
—设备 | 4,085 | 4,085 |
—安装 | 1,053 | 1,053 |
—预备费 | 523 | 523 |
—小计 | 5,967 | 5,967 |
铺底流动资金 | 1,162 | 1,162 |
合计 | 7,129 | 7,129 |
截至2010年9月30日,本项目实际完成投资3,145.16万元,完成总计划投资的44.12%。
三、项目投资预算调整的背景及原因
2009年9月23日,为进一步加强药品生产质量监管,提高药品质量保证水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总结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GMP”)工作的基础上,组织专家深入调研,参考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欧盟和美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对我国现行GMP进行了修订。并自2009年9月23日至11月30日及2009年12月7日至12月20日在全国范围内两次征求意见,虽然正式文件尚未颁布,但是国家加强对药品生产质量管理已是大势所趋。
新版GMP征求意见稿更多的参照欧盟标准,借鉴了国际先进的药品监管经验,对药品生产质量管理系统的软硬件都提出了更高的技术要求。新版GMP将大幅度提高无菌制剂的洁净要求、增加了在线监测要求、细化了培养基灌注实验要求、采用欧盟的净化级别标准,实行A、B、C、D四级标准。因此,新版GMP规范正式实施后,对无菌产品的厂房、公用系统、工艺布局的设计及设备选型提出了新的要求。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建年产冻干粉针剂5,800万支生产线项目”所采用的设计方案,以现行1998版GMP作为标准,与新版GMP规范要求存在较大差异。如按照原设计方案继续建设,则在新版GMP规范实施后,该生产线还需要根据新版GMP之规定进行技术改造,且改造难度非常之大。届时,不仅将延缓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更将导致募集资金的浪费。因此,公司在与有关专家充分沟通后,认为应将“新建年产冻干粉针剂5,800万支生产线项目”的设计方案按照欧盟标准及新版GMP征求意见稿进行及时调整。使“新建年产冻干粉针剂5,800万支生产线项目”在建成后,达到新版GMP标准,符合国家加强对药品生产质量管理的政策趋势,有效避免募集资金的浪费,提升公司冻干粉针剂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能力,履行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对股东的承诺。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的内容和拟利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补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缺口
经与原设计单位浙江医药工业设计院沟通,公司拟根据欧盟标准及新版GMP规范征求意见稿对原新建冻干粉针生产线项目的设计标准进行提高,包括生产区域的重新设计、公用系统的升级、设备重新选型,经测算,上述调整合计增加总投资1,729万元,调整后项目总投资为8,858万元。其中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7,129万元,拟使用超额募集资金1,72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投资明细 | 原投资金额(万元) | 调整后投资金额(万元) | 资金缺口(万元) | 资金用途 |
建设投资 | | | | 根据新版GMP的要求,对设备采购和工程安装进行调整 |
—建设工程 | 306 | 306 | 0 | |
—设备 | 4,085 | 5,767 | 1,682 | 更换冻干设备,提高自动化程度;增加在线检测系统 |
—安装 | 1,053 | 1,100 | 47 | 调整洁净要求 |
—预备费 | 523 | 523 | 0 | —— |
小计 | 5,967 | 7,696 | 1,729 | —— |
铺底流动资金 | 1,162 | 1,162 | 0 | —— |
合计 | 7,129 | 8,858 | 1,729 | —— |
五、项目竣工时间
由于本项目的建设根据新版GMP的要求进行了调整,本项目的完成时间较原计划推迟,调整后的项目将于2011年6月30日之前完工。
六、此次利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补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缺口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本项目的调整符合新版GMP的要求,有利于大幅提升产品的稳定性、安全性,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本次增加投资确保公司合理利用资金,避免无效建设,符合广大股东的根本利益。项目完成后公司将形成国内领先的冻干粉针生产能力,项目产品具有广泛的应用市场,也可保持公司在国内市场的领先地位。
七、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补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缺口的议案》,同意公司利用1,729万元超额募集资金补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新建年产冻干粉针剂5,800万支生产线项目”的资金缺口。此议案尚须提交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〇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补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缺口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利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补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缺口发表意见如下:本次利用1,729万元超额募集资金补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建年产冻干粉针剂5,800万支生产线项目”资金缺口,确保公司合理利用资金,避免无效建设,提高了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果,符合广大股东的根本利益。公司董事会对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利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补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缺口。
(三)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本次增加投资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增加投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以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有关规定,同时确保公司合理利用资金,避免无效建设,符合广大股东的根本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利用1,729万元超额募集资金补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缺口。
(四)持续督导保荐机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保荐意见如下:(1)本次利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补充募投项目“新建年产冻干粉针剂5,800万支生产线项目”资金缺口,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2)“新建年产冻干粉针剂5,800万支生产线项目”设计方案调整后,将使该项目在建成后达到新版GMP标准,将有利于提升亚太药业冻干粉针剂的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水平;(3)上述超募资金的使用行为已经亚太药业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基于以上意见,东方证券同意亚太药业利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补充募投项目“新建年产冻干粉针剂5,800万支生产线项目”资金缺口。?
八、备查文件
1、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2010年12月7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002370 证券简称:亚太药业 公告编号:2010-30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20号文件核准,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为16.00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48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42,001,205.26元,较原计划的235,960,000.00元募集资金超额募集资金206,041,205.26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0]49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14,163万元投资于新建年产冻干粉针剂5,800万支生产线项目、研发质检中心新建工程和新建年产胶囊4.3亿粒生产线项目三个项目,具体投资计划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万元)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1 | 新建年产冻干粉针剂5,800万支生产线项目 | 7,129(注) | 2011年3月1日 |
2 | 研发质检中心新建工程 | 3,233 | 2010年12月31日 |
3 | 新建年产胶囊4.3亿粒生产线项目 | 3,801 | 2010年12月31日 |
| 合计 | 14,163 | |
注:“新建年产冻干粉针剂5,800万支生产线项目”按照欧盟标准及新版GMP规范征求意见稿进行调整,拟使用超额募集资金1,729万元来补充资金缺口,调整后项目总投资为8,858万元,《关于利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补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缺口的议案》已经亚太药业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0年12月7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补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缺口的公告》,下同。
(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10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如下:
承诺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万元) | 截至目前累计投入金额
(万元) |
新建年产冻干粉针剂5,800万支生产线项目 | 7,129 | 3,145.16 |
研发质检中心新建工程 | 3,233 | 1,378.47 |
新建年产胶囊4.3亿粒生产线项目 | 3,801 | 1,627.30 |
合计 | 14,163 | 6,150.93 |
三、本次项目延期的原因
承诺投资项目 | 延期原因 |
新建年产冻干粉针剂5,800万支生产线项目 | 鉴于新版GMP即将推出,而本项目所采用的设计方案,以现行1998版GMP作为标准,与新版GMP规范要求存在较大差异。为项目在建成后达到新版GMP对无菌制剂的技术标准,符合国家加强对药品生产质量管理的政策趋势,有效避免募集资金的浪费,提升公司冻干粉针剂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能力,公司在与有关专家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将项目的设计方案按照欧盟标准及新版GMP征求意见稿进行调整。因此本项目的建设周期需延期。 |
研发质检中心新建工程 | 新的研发评审标准、2010版《中国药典》和新版GMP对药品的质量标准和研发标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公司申请并获准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质检中心新建工程”中,相关中试车间的建设是参照现行1998版GMP标准设计,相关检验设备的选型是依据2005版《药典》的检验标准。项目若按照原有方案实施,可能无法通过验收。为此,公司需要对中试车间进行重新设计,对部分检验设备的选型进一步论证,上述方案的调整均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在进行相关设备采购或建设时,公司管理层一直采取谨慎态度,对建设方案积极论证和完善,力求募集资金的效益最大化,影响了项目实施进度。 |
新建年产胶囊4.3亿粒生产线项目 | 鉴于本项目与“新建年产冻干粉针剂5,800万支生产线项目”共用部分公用工程,在“新建年产冻干粉针剂5,800万支生产线项目”进行调整的同时,“新建年产胶囊4.3亿粒生产线项目”配套的公用工程安装将相应延期,因此,本项目的部分投资需相应的延期。 |
四、本次项目延期的具体内容
鉴于以上原因,公司拟调整以上三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完成日期,经公司审慎测算,调整后的项目完成日期如下:
承诺投资项目 | 原预计完工日期 | 调整后完工日期 |
新建年产冻干粉针剂5,800万支生产线项目 | 2011年3月1日 | 2011年6月30日 |
研发质检中心新建工程 | 2010年12月31日 | 2011年12月31日 |
新建年产胶囊4.3亿粒生产线项目 | 2010年12月31日 | 2011年3月31日 |
五、本次调整对于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公司对新建年产冻干粉针剂5,800万支生产线项目、研发质检中心新建工程和新建年产胶囊4.3亿粒生产线项目延期的调整有利于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尽管上述项目完工时间推迟,但是本次调整只对公司短期经营有潜在影响,从长期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价值对公司的促进作用将更大。
六、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新建年产冻干粉针剂5,800万支生产线项目、研发质检中心新建工程和新建年产胶囊4.3亿粒生产线项目的建设周期延期。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发表如下意见:公司根据政策环境的变化和项目建设的实际进程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新建年产冻干粉针剂5,800万支生产线项目”、“研发质检中心新建工程”和“新建年产胶囊4.3亿粒生产线项目”的建设周期延期,有利于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根本利益。公司董事会对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周期延期。
(三)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根据政策环境的变化和项目建设的实际进程,采取审慎的态度调控投资进度,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新建年产冻干粉针剂5,800万支生产线项目”、“研发质检中心新建工程”和“新建年产4.3亿粒生产线项目”的建设周期延期。
(四)持续督导保荐机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保荐意见如下:(1)亚太药业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期调整,有利于募集资金使用的合理性,有利于募投项目的建设,有利于维护亚太药业全体股东的利益;(2)上述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期调整已经亚太药业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基于以上意见,东方证券对于亚太药业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2010年12月7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