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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2010年12月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2190 证券简称:成飞集成 公告编号:2010-048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12月6日召开,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在成都市成飞宾馆召开,由副董事长刘宗权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大会,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8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50,439,915股,占公司总股本206,227,200股的72.9486%。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49,848,735股,占公司总股本206,227,200股的72.6620%。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7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591,180股,占公司总股本206,227,200股的0.2867%。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0,417,51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1%;反对22,300股;弃权100股。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150,410,7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6%;反对22,300股;弃权6,900股。

(2)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六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不超过十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150,382,9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21%;反对50,100股;弃权6,900股。

(3)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0,600万股(含10,600万股)。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发行股数将按照总股本变动的比例相应调整。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150,410,7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6%;反对22,300股;弃权6,900股。

(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不超过十名特定投资者,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者。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竞价原则予以确定。

上述特定对象均以现金认购。

表决结果:同意150,257,3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86%;反对175,700股;弃权6,900股。

(5)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0年7月6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10.77元/股)的90%,即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不低于9.70元/股(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根据竞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亦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150,239,7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69%;反对193,308股;弃权6,900股。

(6)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限售期需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特定投资者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表决结果:同意150,405,6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2%;反对27,408股;弃权6,900股。

(7)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2亿元,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全部用于增资中航锂电(洛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锂电”)建设“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具体如下:

项目名称建设项目总投资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增资中航锂电建设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17亿元10.2亿元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不足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额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额,超过部分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4,471,5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12%;反对 22,300股;弃权6,900股。关联股东成都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成都凯天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8)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滚存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表决结果:同意15,0410,7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6%;反对22,300股;弃权6,900股。

(9)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在限售期满后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15,0410,7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6%;反对22,300股;弃权6,900股。

(10)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15,0410,7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6%;反对22,300股;弃权6,900股。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请详见2010年11月16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版)》

表决结果:同意150,382,9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21%;反对22,200股;弃权34,800股。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相关方签署<中航锂电(洛阳)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476,4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01%;反对 17,300股;弃权7,000股。关联股东成都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成都凯天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请详见2010年11月16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版)》。

表决结果:同意4,476,4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01%;反对 17,300股;弃权7,000股。关联股东成都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成都凯天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0年11月16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公告(修订版)》。

表决结果:同意4,476,4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01%;反对 17,300股;弃权7,000股。关联股东成都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成都凯天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0年11月16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和《关于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50,410,7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6%;反对17,300股;弃权11,900股。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处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一切相关事宜,包括:

1、授权董事会制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具体方案,确定包括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发行时机、发行起止日期及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有关的其他一切事项;

2、授权董事会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而调整本次发行方案(但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除外),根据有关部门对具体项目的审核、相关市场条件变化、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条件变化等因素综合判断并在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调整本次募集资金项目;

3、授权董事会、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人签署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文件,并履行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的一切必要或适宜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手续等;

4、授权董事会、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的人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关的一切协议和申请文件并办理相关的申请报批手续;

5、授权董事会、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人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申报事宜;

6、授权董事会在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后办理章程修改、有关工商变更登记的具体事宜,处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关的其他事宜;

7、授权董事会在募集资金项目实际使用资金数额小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时,可将节约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8、授权董事会、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的人在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事宜;

9、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的其他事宜;

10、上述第6至8项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相关事项存续期内有效,其他各项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15,0410,7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6%;反对22,200股;弃权7,000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 《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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