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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10年12月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证券代码:000616 证券简称:亿城股份 公告编号:2010-045

  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10年12月2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通知公司董事,本次会议于2010年12月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3名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丽萍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关于参与唐山市环城水系周边土地一级开发投资的议案

  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参与唐山市环城水系周边土地一级开发投资的公告》。

  参会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年十二月七日

  证券代码:000616 证券简称:亿城股份 公告编号:2010-046

  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唐山市环城水系周边土地

  一级开发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2010年12月6日,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唐山市陡河青龙河管理委员会(筹建)(以下简称"两河管委会")、唐山陡河青龙河开发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两河投资公司")就合作进行唐山市环城水系周边约260亩土地(以下简称"目标地块")一级开发签署了《唐山市环城水系周边土地一级开发投资合作协议》。我公司同意提供人民币2亿元的资金支持,由两河管委会和两河投资公司进行土地一级开发整理。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之内。2010年12月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公司实有董事7名,出席会议董事7名,一致同意关于本次交易的议案。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一)唐山市陡河青龙河管理委员会(筹建)

  住所:唐山市高新区龙泽北路536号

  性质:唐山市政府派出机构

  负责人:刘敬文

  (二)唐山陡河青龙河开发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唐山市北区富强楼文化路办事处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夏宝胜

  注册资本:人民币3900万元

  成立日期:2009年1月23日

  经营范围:环城水系基础设施和重大产业项目的非金融性投资

  两河管委会、两河投资公司与本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均无关联关系。交易对方不存在除本公告所披露的以外、与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协议主要内容

  (一)目标地块情况及本公司投资

  本公司与两河管委会、两河投资公司合作对目标地块进行一级开发投资。目标地块位于唐山市青龙湖沿岸区域,面积约260亩。本公司同意于2010年12月10日之前向两河管委会支付2亿元作为一级开发资金,两河管委会、两河投资公司负责目标地块一级开发整理,包括征地拆迁补偿、"四通一平"配套工程项目完善等,完成目标地块上市"招拍挂"之前的全部前置工作。

  (二)本公司的投资回报

  1、若本公司或本公司子公司在合同签订一年内通过土地"招拍挂"或其他合法形式取得目标地块土地使用权,则在缴纳土地出让金后一个月内,交易对方应按央行同期贷款利率连本带息归还本公司全部投入。

  2、若本公司或本公司子公司在合同签订一年内参加土地"招拍挂" 未取得目标地块使用权,则在目标地块成交确认书签署之日起一个月内,交易对方应按央行同期贷款利率上浮50%连本带息归还本公司全部投入。

  3、若目标地块未在合同签订一年内进行土地"招拍挂",则在合同签订一年内,交易对方应按央行同期贷款利率连本带息归还本公司全部投入。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通过签署本协议参与唐山目标地块的一级开发,是公司实施"聚焦环渤海区域"战略的重要举措。公司若能在后续土地"招拍挂"中成功获取该项目,将为公司提供新的土地储备,成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特此公告。

  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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