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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2010年12月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2209 证券简称:达意隆 公告编号:2010-038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24,244,0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42%。

2、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10年12月10日。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流通前公司限售股份概况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情况

公司于2009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09年5月19日召开的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许可[2009]1152号”文核准,公司向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天堂硅谷鲲鹏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沈汉标等7家特定对象共发行1,616.27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于2009年12月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前股本为11,400万股,发行上市后公司股本为13,016.27万股。

2010年5月,根据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总股本13,016.27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7家特定对象在转增实施后股本增至2,424.4050万股,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9,524.405万股。

2、历次股份解除限售情况

公司于2009年1月21日发布公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为27,735,500股,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18,051,875股,上市流通日为2009年2月2日(公告编号:2009-001)。

二、相关股东履行股份限售承诺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规定,参与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7家特定对象承诺:自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在此次非公开发行所认购的股份。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限售股份持有人不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亦不存在违法违规为其提供担保的情况。上述承诺均得到严格的遵守和执行。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10年12月10日。

2、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总数为24,244,05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2.42%。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7家。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序号限售股份持有人全称所持限售股份总数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浙江天堂硅谷鲲鹏创业投资有限公司5,250,0005,250,000
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5,250,0005,250,000
沈汉标3,750,0003,750,000
赵小高3,000,0003,000,000
盛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3,000,0003,000,000
陈小兵3,000,0003,000,000
聊城瑞欣实业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994,050994,050
 合计24,244,05024,244,050

四、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股份类型本次限售股份变动前本次变动本次限售股份变动后
增加减少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110,140,80024,244,05085,896,750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5,250,0005,250,000
3、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9,244,0509,244,050
4、境内自然人持股13,001,2509,750,0003,251,250
5、境外法人持股
6、境外自然人持股
7、高管持股82,645,50082,645,500
8、其他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85,103,25024,244,050109,347,300
三、股份总数195,244,050195,244,050

备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陈钢先生、孔祥捷先生、谢蔚女士所持有的股份以及公司前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王忠先生、王卫东先生所持有的股份,其性质为无限售条件股份。但是,上述人员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仍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实施细则(2009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有关规定。

2、公司本次解禁限售股份持有人聊城瑞欣实业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盛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浙江天堂硅谷鲲鹏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沈汉标、赵小高和陈小兵严格履行了股份限售承诺。

3、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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