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24,244,0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42%。
2、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10年12月10日。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流通前公司限售股份概况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情况
公司于2009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09年5月19日召开的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许可[2009]1152号”文核准,公司向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天堂硅谷鲲鹏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沈汉标等7家特定对象共发行1,616.27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于2009年12月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前股本为11,400万股,发行上市后公司股本为13,016.27万股。
2010年5月,根据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总股本13,016.27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7家特定对象在转增实施后股本增至2,424.4050万股,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9,524.405万股。
2、历次股份解除限售情况
公司于2009年1月21日发布公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为27,735,500股,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18,051,875股,上市流通日为2009年2月2日(公告编号:2009-001)。
二、相关股东履行股份限售承诺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规定,参与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7家特定对象承诺:自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在此次非公开发行所认购的股份。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限售股份持有人不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亦不存在违法违规为其提供担保的情况。上述承诺均得到严格的遵守和执行。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10年12月10日。
2、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总数为24,244,05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2.42%。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7家。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序号 | 限售股份持有人全称 |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 |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
1 | 浙江天堂硅谷鲲鹏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5,250,000 | 5,250,000 |
2 | 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5,250,000 | 5,250,000 |
3 | 沈汉标 | 3,750,000 | 3,750,000 |
4 | 赵小高 | 3,000,000 | 3,000,000 |
5 | 盛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3,000,000 | 3,000,000 |
6 | 陈小兵 | 3,000,000 | 3,000,000 |
7 | 聊城瑞欣实业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994,050 | 994,050 |
| 合计 | 24,244,050 | 24,244,050 |
四、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股份类型 | 本次限售股份变动前 | 本次变动 | 本次限售股份变动后 |
增加 | 减少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110,140,800 | 0 | 24,244,050 | 85,896,750 |
1、国家持股 | 0 | 0 | 0 | 0 |
2、国有法人持股 | 5,250,000 | 0 | 5,250,000 | 0 |
3、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9,244,050 | 0 | 9,244,050 | 0 |
4、境内自然人持股 | 13,001,250 | 0 | 9,750,000 | 3,251,250 |
5、境外法人持股 | 0 | 0 | 0 | 0 |
6、境外自然人持股 | 0 | 0 | 0 | 0 |
7、高管持股 | 82,645,500 | 0 | 0 | 82,645,500 |
8、其他 | 0 | 0 | 0 | 0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85,103,250 | 24,244,050 | 0 | 109,347,300 |
三、股份总数 | 195,244,050 | - | - | 195,244,050 |
备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陈钢先生、孔祥捷先生、谢蔚女士所持有的股份以及公司前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王忠先生、王卫东先生所持有的股份,其性质为无限售条件股份。但是,上述人员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仍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实施细则(2009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有关规定。
2、公司本次解禁限售股份持有人聊城瑞欣实业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盛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浙江天堂硅谷鲲鹏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沈汉标、赵小高和陈小兵严格履行了股份限售承诺。
3、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