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12月3日以电子邮件、书面传真及电话方式发出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会议于2010年12月6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七名,实际出席七名,会议由董事长邵建明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参加会议的董事审议以下议案,并以传真方式进行表决: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1亿元人民币,授信期限为1年,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贷款由控股股东广州海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邵建明、邵建佳、邵建聪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因公司向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的贷款即将到期,公司拟继续向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贷款12,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期限为1年,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本次贷款由控股股东广州海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邵建明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