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翔药业")今天接到控股股东罗煜竑先生的通知,罗煜竑先生已将其所持的公司股票480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2.12%,占公司总股本的2.99%)质押给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用于借款担保。罗煜竑先生已于2010年12月3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该480万股"海翔药业"股票已办理完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质押日起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为止。
罗煜竑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3,96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24.6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罗煜竑先生所持公司股份中已质押股份数量为48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2.99%。
特此公告。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