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福建省发展改革委、福建省经贸委关于2010年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申请报告的批复》(闽发改工业[2010]736号),公司实施的"高档纳米晴雨伞、聚丙烯晴基碳纤维伞骨配件生产产品设备升级技术改造项目"获得国家补助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
该笔资金将主要用于上述技术改造项目的工程土建和设备购置,对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将起到积极作用。近日,公司已收到上述补助资金,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将确认为递延收益,并根据项目进度和政府有关部门对项目的验收情况计入相应期间损益,预计2010年可计入当期损益约200万元。具体的会计处理仍须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梅花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