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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2010年12月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股票简称:中环股份 股票代码:002129 公告编号:2010—41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于2010年12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11人,实际参会董事11人,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环鑫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环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鑫公司”),拟向国家开发银行天津市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1,500万元人民币,银行贷款期限一年,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用于补充环鑫公司的流动资金需求,以上贷款由公司提供担保,并对其到期偿付承担连带责任。

表决票11票,赞成票 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鑫天和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孙公司天津鑫天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天和公司”),拟向国家开发银行天津市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1,500万元人民币,银行贷款期限一年,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用于补充鑫天和公司的流动资金需求,以上贷款由公司提供担保,并对其到期偿付承担连带责任。鑫天和公司承诺用其相应资产进行反担保并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表决票 11票,赞成票 11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中环领先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孙公司天津中环领先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环领先”),拟向河北银行天津市分行,申请项目贷款5,000万元人民币,银行贷款期限四年,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用于项目建设,以上银行贷款由公司按照出资比例51%,提供2550万元担保,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按照出资比例49%,提供2450万元担保,并对其到期偿付承担连带责任。以上银行贷款中环领先承诺用其相应资产进行反担保并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关联董事张旭光先生、秦克景先生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票 9 票,赞成票9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中环集团为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借款人民币捌亿元,利率为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上浮10%,期限一年,用于支持公司的发展。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沈浩平先生签署该累计总额不超过捌亿元人民币借款的相关文件,公司董事会将不再逐笔形成决议。

关联董事张旭光先生、秦克景先生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票 9 票,赞成票 9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第一、二、三、四项议案还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拟于2010年12月23日召开公司201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1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公告》详见2010年12月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票 11 票,赞成票 11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2月6日

股票简称:中环股份 股票代码:002129 公告编号:2010—42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事项的简要情况

(1)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天津环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鑫公司”),拟向国家开发银行天津市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1,500万元人民币,银行贷款期限一年,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用于补充该环鑫公司的流动资金需求。以上银行贷款由公司提供担保,并对其到期偿付承担连带责任。

(2)公司孙公司天津鑫天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天和公司”),拟向国家开发银行天津市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1,500万元人民币,银行贷款期限一年,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用于补充该鑫天和公司的流动资金需求。以上银行贷款由公司提供担保,并对其到期偿付承担连带责任。

(3)公司孙公司天津中环领先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环领先”),拟向河北银行天津市分行,申请项目贷款5,000万元人民币,银行贷款期限四年,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用于项目建设,以上银行贷款由公司按照出资比例51%,提供2550万元担保,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按照出资比例49%,提供2450万元担保,并对其到期偿付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对外担保决策规则》制度第五条“公司对外担保,应要求被担保方向公司提供质押或抵押方式的反担保,或由其推荐并经公司认可的第三人向公司以保证方式提供反担保,且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当具有实际承担能力。公司董事会应谨慎判断反担保提供方的实际担保能力和反担保的可执行性。公司为控股70%以上的子公司或控股70%以上的孙公司提供担保不适用本条关于反担保的规定”,公司控股环鑫公司、鑫天和公司和中环领先的比例分别为100%、53.03%和51%,为保证公司的权利,鑫天和公司、中环领先承诺用其相应资产进行反担保并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3)本次担保前,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89,891万元。

2、本次披露的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本次担保的相关议案《关于为环鑫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鑫天和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及《关于为中环领先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已经公司2010年12月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此事项表决时,公司全部四名独立董事投票同意,《关于为环鑫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鑫天和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及《关于为中环领先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还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环鑫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2008年6月注册成立。

名称:天津环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华苑产业区海泰发展六道6号海泰绿色产业基地G座907室

法人代表:吴世国

注册资本:2,000万元

经营范围:半导体材料、半导体器件的技术开发、销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半导体材料、半导体器件的制造。

环鑫公司2009年末总资产:2,177.33 万元;负债总额:192.62 万元;净利润-14.17 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2010年9月末总资产:2372.00 万元;负债总额:409.41万元;净利润:-22.1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鑫天和公司为公司控股孙公司,2009年6月注册成立。

名称:天津鑫天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华苑产业区海泰发展六道6号海泰绿色产业基地G座901室

法人代表:安艳清

注册资本:1,320万元

经营范围:电子信息技术开发、咨询、服务;电子元器件、电器设备批发兼零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以下限分支机构:电子元器件、电器设备制造、加工。

鑫天和公司2009年末总资产:2288.06万元;负债总额: 913.55 万元;净利润54.51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2010年9月末总资产:3956.66万元;负债总额: 2153.22万元;净利润:428.9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中环领先为公司控股孙公司,2008年6月注册成立。

名称:天津中环领先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东路12号内

法人代表:沈浩平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新材料、电子与信息、机电一体化的技术及产品);半导体器件、半导体材料制造;进出口业务。

中环领先2009年末总资产:29,815.03万元;负债总额:9,843.34万元;净利润-21.09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2010年9月末总资产:39,848.49万元;负债总额: 19,850.25 万元;净利润:26.5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进行担保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次贷款主要是上述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和项目建设的需要,是根据其经营目标及资金需求情况确定的,本公司为其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关于为环鑫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鑫天和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和《关于为中环领先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时,经过我们事前认可。

2、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环鑫公司及孙公司鑫天和公司、中环领先贷款提供担保,促进了各公司流动资金的周转和项目建设的发展,不存在侵占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除本次担保,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为89,891万元 ,实际累计对外担保额为89,831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95,441 万元,全部都是为公司的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的担保,占2009年末公司经五洲松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为68%。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2月6日

股票简称:中环股份 股票代码:002129 公告编号:2010—43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2010年12月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中环领先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及《关于控股股东中环集团为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控股股东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环集团”)与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如下:

1、公司孙公司天津中环领先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环领先”),拟向河北银行天津市分行,申请项目贷款5,000万元人民币,银行贷款期限四年,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用于项目建设,以上银行贷款由公司按照出资比例51%,提供2550万元担保,中环集团按照出资比例49%,提供2450万元担保,并对其到期偿付承担连带责任。以上银行贷款中环领先承诺用其相应资产进行反担保并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2、公司目前正在推动“IGBT及光电子器件用区熔单晶硅材料的研发和产业化项目”及“绿色可再生能源太阳能电池用单晶硅材料产业化工程二期项目”的建设,由于公司产业的快速发展,对资金的需求量非常大,依靠公司的自主资金不能满足于这两个项目的资金需求,为保持环欧公司、中环光伏的可持续发展,以适应公司未来产业的发展方向;另一方面,由于时值年末,银行紧缩银根,贷款审批的时间加长,再加上加息预期的不确定性等情况的综合考虑,因此公司决定向中环集团借款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利率为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上浮10%,期限一年,用于支持公司业务的发展,暂时缓解公司对资金的需求,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沈浩平先生签署该累计总额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借款的相关文件,公司董事会将不再逐笔形成决议。

本次关联交易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关联董事张旭光先生、秦克景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关联方介绍:

1、中环集团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住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大街16号

法人代表:由华东

注册资本:贰拾亿零贰仟柒佰伍拾捌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进行经营管理;资产经营管理(金融资产经营管理除外);电子信息产品,电子仪表产品的研发、生产、加工、销售、维修;系统工程服务;对电子信息及相关产业进行投资;进出口业务(以上经营范围内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2、中环集团财务状况:

中环集团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09年12月31日,营业收入为732,861.09万元,净资产为940,277.15万元;净利润为45,552.32万元;截止2010年9月30日,营业收入为562,497.65万元,净资产为942,821.95万元;净利润为10,203.8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中环集团持有本公司46.66%的股权,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1、中环领先拟向河北银行天津市分行,申请项目贷款5,000万元人民币,银行贷款期限四年,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用于项目建设,以上银行贷款由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中环集团按照各自对中环领先的出资比例,分别提供51%和49%的保证担保。

2、中环集团为公司提供借款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用于支持股份公司业务发展,期限为一年,公司将按银行贷款同期的利率上浮10%向中环集团支付利息。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中环集团按照出资比例51%和49%为中环领先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该公司的项目建设,同时中环领先按上述比例提供反担保,此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2、中环集团为公司提供借款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此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韩传模先生、张玉利先生、刘忠立先生、陈荣玲先生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中环领先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及《关于控股股东中环集团为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内部决策规则》的有关规定,在对公司提供的上述议案的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阅读并参加了董事会审议的基础上,基于本人的判断,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控股股东中环集团为中环领先公司贷款提供担保及为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1)董事会审议《关于为中环领先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及《关于控股股东中环集团为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有关审议程序和审批权限的规定。

(2)公司与控股股东中环集团共同为公司控股孙公司中环领先银行贷款按照各自对中环领先的出资比例51%和49%提供同比例担保,不存在侵占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控股股东中环集团为公司提供借款,利率为银行贷款同期利率上浮10%,本着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二届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2月6日

股票简称:中环股份 股票代码:002129 公告编号:2010—44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12月23日(星期四)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0年12月22日—2010年12月2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年12 月23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年12月22日15:00 至2010年12月2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地点: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东路12号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5、股权登记日:2010年12月16日

6、参加会议的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提示公告:公司将于2010年12月21日就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发布提示公告。

8、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0年12月16日(星期四)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见本通知附件一),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保荐机构代表。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为环鑫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2、审议《关于为鑫天和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3、审议《关于为中环领先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4、审议《关于控股股东中环集团为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公司股东具有的权利和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1、公司股东具有的权利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出席临时股东大会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就议案进行表决的权利。

2、公司股东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对以上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公司股东应充分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告进行。

四、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0年12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2010年12月23日上午9:00-11:30。

2、登记地点: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东路12 号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收发室。

联系人:安艳清、孙娟红

电话:022-23789766 转3037、3015

传真:022-23788321

邮编:300384

3、登记办法:

(1) 参加本次会议的自然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及个人身份证;委托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加盖印章或亲笔签名)、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印章或亲笔签名)、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领取会议相关资料。

(2)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10年12月23日上午11:30 时前到达本公司为准。股东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的,授权委托书至少应当在本次会议召开前二十四小时送达本公司。

4、其他事项: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确认与投票程序

本次会议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1、采用交易系统的投票程序如下:

(1)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年 12月23日的9:30 至11:30、13:00 至15:00。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买卖方向买入价格
362129中环投票买入对应申报价格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A 输入买入指令;

B 输入证券代码362129;

C 输入对应申报价格:在“买入价格”项下输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议案1,具体如下表 :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对应申报价格(元)
总议案100
关于为环鑫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1.00
关于为鑫天和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2.00
关于为中环领先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3.00
关于控股股东中环集团为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4.00

注:100元代表对总议案,即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进项表决,1.00元代表对议案1进行表决,依此类推。

在股东对总议案表决时,如果股东先对各议案投票表决,然后对总议案投票表决,以股东已投票表决的各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未投票表决的议案,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然后对各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

D 输入委托股数:在“买入股数”项下,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申报股数
同意1 股
反对2 股
弃权3 股

E 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计票规则

在计票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进行统计。

(5)注意事项

A 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B 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C 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D 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E 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

(6)投票举例

A 股权登记日持有“中环股份”A 股的投资者,对公司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股票代码买卖方向申报价格申报股数
362129买入100 元1 股

B 如某股东对议案弃权票,对其他议案投赞成票,申报如下:

股票代码买卖方向申报价格申报股数
362129买入1 元3股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A、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 //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 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 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B、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申报方式如下:

买入证券买入价格买入股数
3699991.00 元4 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 前发出的,则服务密码当日下午13:00 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 后发出的,则次日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买入证券买入价格买入股数
3699992.00 元大于1 的整数

C、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A、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B、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股东可选择CA 证书登录;

C、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D、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年12月22日15:00 至2010年12月23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附: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2月6日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本人出席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1、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2、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3、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4、对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的具体指示:

(1)、审议《关于为环鑫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赞成 □ 反对 □ 弃权□

(2)、审议《关于为鑫天和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赞成 □ 反对 □ 弃权□

(3)、审议《关于为中环领先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赞成 □ 反对 □ 弃权□

(4)审议《关于控股股东中环集团为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赞成 □ 反对 □ 弃权□

5、如果委托人对上述第4 项不作具体指示,代理人是否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是/否):

6、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7、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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