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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10年12月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股票简称:涪陵电力 股票代码:600452 公告编号: 2010—29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因环保停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市耀涪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持股96.77%)所属全资子公司重庆市水江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江公司”),于2010年12月6日接重庆市南川区环保局《关于对环保设施实施整改的通知》(南川环发[2010]313号):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10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的通知》(渝办[2010]90号)要求,为扎实推进排污企业总量减排工作,改善城区空气质量,水江公司务必对脱硫设施和在线监测设施按国家相关要求进行整改,脱硫设施和在线监测设施未完成改造之前,水江公司不能擅自发电生产。

水江公司注册地为重庆市南川区水江镇大地村,注册资本金6000万元,经营范围为火力发电、电力开发及电力设施的安装和维修,电力资源综合利用。水江公司主营业务为火力发电,发电机组容量1×30兆瓦;该火电项目于2006年建成投产。由于近几年电煤价格持续上涨,从而造成水江公司投产后亏损较为严重,截止11月30日,本年度亏损1312万元。

目前,水江公司已暂停生产,董事会责成经营层尽快对水江公司环保相关问题进行详细研究论证,采取相应措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O 年十二月七日

股票简称:涪陵电力 股票代码:600452 公告编号: 2010—28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重庆市电力公司增加购电量的日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向重庆市电力公司增加购电量的日常关联交易议案经公司第四届九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回避。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向重庆市电力公司增加购电量的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补充公司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告如下:

一、向重庆市电力公司增加购电量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按产品或劳务等进一步划分关联人预计金额占同类交

易的比例

向关联人

购买商品

购买电力重庆市电力公司750011.5%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介绍

重庆市电力公司,该公司成立于1997年6月,法定代表人单业才,工商注册号为500000000000467,注册地址为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21号,注册资本138,300万元,经营范围:国有资产经营,电力项目引资投资,电力工程设计、施工、修造、监理、承包;电力、热力生产,购销,电网经营,电力设备及物资购销,物资供销业,电力行业科技开发及技术咨询,房地产开发(凭资质证书执业);电力技术咨询、培训。

2、关联关系说明

重庆市电力公司与本公司系非控制关系关联人。

3、关联交易内容及履约能力说明

公司与重庆市电力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关联人购买电力电量,价格按照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09】292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和重庆市物价局(渝价【2009】408号)文件执行,交易履约有保证。

三、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向重庆市电力公司购电,保证其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是本公司电网正常有序供电的组成部分,也是本公司应当履行的社会责任。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和市场交易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合理的。

四、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向重庆市电力公司增加购电量的日常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四届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与该议案存在关联关系的李福昌先生、洪涛先生、唐斌先生、胡炳权先生、杨胥阳先生共五位董事进行了表决回避,其他全体董事一致审议通过该项议案。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为:公司与关联方重庆市电力公司之间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合理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同意提交公司第四届九次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公司与关联方重庆市电力公司之间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保证其正常生产经营,是本公司电网正常有序供电的组成部分,也是本公司应当履行的社会责任,关联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和交易条件,关联交易金额预计客观、合理,关联董事进行表决回避,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O 年十二月七日

股票简称:涪陵电力 股票代码:600452 公告编号:2010—27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

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2月1日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0年12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四届九次董事会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发出董事表决票9份,收到董事表决票9份,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向重庆市电力公司增加购电量的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同意公司向关联方重庆市电力公司增加购电,保证其正常的日常生产经营需要,预计2010年度向重庆市电力公司增加购电金额约75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与此项议案存在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李福昌先生、洪涛先生、唐斌先生、胡炳全先生、杨胥阳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召开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会议决定于2010年12月23日召开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12月23日(星期四)上午9:30时

股权登记日:2010年12月16日(星期四)

参会登记日:2010年12月21—22日

(二)会议地点:重庆市涪陵区望州路20号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十楼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1、2010年12月16日(星期五)下午3:00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

(四)会议内容:

关于补充公司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五)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0年12月21--22日上午9:30—11:30时,下午2:30—5:00时。

2、登记地点:重庆市涪陵区望州路20号公司办公楼7楼证券投资部。

3、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授权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被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以到达邮戳为准。

4、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联系人:蔡彬、徐玲

联系电话:023—72286777 023—72286349

联系传真:023—72286701

公司地址:重庆市涪陵区望州路20号

邮政编码:408000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等一切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O年十二月七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议案未作出具体指示的,授权代理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

序号议案内容授权投票
关于补充公司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 □反对 □弃权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授权代理人(签字): 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签署日期:二0一0年 月 日

注意事项:

1、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相应的□中用“√”明确授权代理人投票;

2、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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