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为贯彻落实国家"节能减排"、"上大压小"政策,优化发电资产结构,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2007年12月30日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关停5台12.5万千瓦发电机组及投资"上大压小"项目的议案》,2007年年底前关停了所属合肥电厂(现已重组为皖能合肥发电有限公司)、马鞍山电厂及控股子公司铜陵皖能发电有限公司共计5台12.5万千瓦发电机组。
依据财政部《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公司子公司皖能合肥发电有限公司于2010年11月10日收到财政补贴款368万元。全部计入2010年损益,预计增加公司2010年度利润总额368万元。
特此公告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O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