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公司近期有关重大经营事项公告如下:
近日,根据公司二○一〇年十月二十二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的决议精神(相关董事会决议公告详见二○一〇年十月二十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网),我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签署了期限为一年、金额为1.5亿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协议,主要用于流动资金贷款、保函等业务。
特此公告。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〇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