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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 4   2010年12月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莱特”)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票简称:雪莱特

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2076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柴国生

通讯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工业园A区 科技大道 4号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10年 12月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本报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号》)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3、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 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雪来特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提交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持有的雪莱特的股份。

4、本次股东持股变动行为无需获得政府部门批准。

第一节:信息披露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柴国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532501195308120917,住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工业园科技大道 4号 。通讯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工业园科技大道 4号。

二、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柴国生先生未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

第二节 持股计划

权益变动目的:自身需求。

本次减持后柴国生先生持有本公司44.86 %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个月有可能继续减少其在雪莱特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截止 2009年11月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柴国生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为91,514,232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49.66%。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和集合竞价交易系统出售本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1)2009年11月12日至12月25日期间,柴国生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合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出售所持有的本公司流通股1,846,768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002%,其持有公司股份变更为89,667,464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48.66%。

2)2009年12月28日,柴国生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合竞价交易系统出售本公司股份45,5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025%,其持有公司股份变更为89,621,964,占公司股份总额的48.63%。

3)2009年12月 30日,柴国生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出售本公司股份 2,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1.085%,其持有公司股份变更为87,621,964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47.55%。

2010年2月24日,公司股东李正辉先生按最高人民法院(2009)民二终字第43号《民事判决书》的判决要求,将所持有的公司股票348,259股返还到柴国生先生名下,柴国生先生所持有公司股份增加至87,970,223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47.74%。

4)2010年6月 23日,柴国生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出售本公司股份 4,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2.171%,其持有公司股份变更为83,970,223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45.57%。

5)2010年12月7日,柴国生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合竞价交易系统出售本公司股份 1,297,411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704%,其持有公司股份变更为82,672,812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44.86%。

截止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本公司股份82,672,812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44.86%,累计减少9,189,679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4.99%。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雪莱特股票不存在任何权利受限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被质押、冻结等。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提交本报告书之日(2010年12月7 日)前6个月内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雪莱特股票的行为。

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当披露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声 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柴国生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签署日期:2010年12月8日

第六节 备查文件

1、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置备于公司董秘办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工业园A区
股票简称雪莱特股票代码002076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柴国生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工业园园A区科技大道 4号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持股数量:91,514,232+3,48,259=91,862,491股

持股比例: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49.85%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持股数量:82,672,812股

持股比例:44.86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 12个月内继续减持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 □ 否√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 □ 否√(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 □ 否√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 否 □

填表说明:

1、 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 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 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如为自然人)姓名:柴国生

签字:

日期:2010年12月7日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雪莱特 公告编号:2010-032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控股股东所持股份减持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0年12月8日接到控股股东、董事长柴国生通知,柴国生本人于2010年12月7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合竞价交易系统出售所持有的本公司流通股1,297,41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04 %,价格为12.426元/股。

自2009年11月12日截止2010年12月8日期间,柴国生先生分别通过深圳交易所集合竞价交易系统和大宗交易系统减持本公司股份累计9,189,67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99%。

本次权益变动前,柴国生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91,862,491股,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85%。

本次权益变动后,柴国生先生尚持有本公司股份82,672,81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4.86%,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具体详见《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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