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司参加了于2010年12月7日在临海市人民政府办事大厅举办的海域使用权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预权)挂牌出让活动,公司竞得了一块296506平方米的地块,签署了该地块的《海域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及《国有土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具体情况如下:
1、 根据《海域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公司竞得的宗海基本情况:
(1)宗海位置:临海东部区块南洋涂四号宗海
(2)出让面积:296506平方米
(3)宗海用途:工业
(4)海域使用权年限为50年
(5)成交总价:5842万元
2、 根据《国有土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公司竞得的地块基本情况:
(1)地块位置:临海东部区块南洋
(2)出让面积:296506平方米
(3)土地用途:工业
(4)规划容积率:0.63-1.2
(5)规划建筑密度:30%-45%
(6)绿地率:20%
(7)土地使用权年期自填海造地验收合格之日起50年
(8)地块成交总价:4020万元
公司将及时按照确认书规定的日期支付出让金、签订合同书、办理使用权登记手续等。该块土地资产的取得可保证公司业务经营的需要,进一步拓展公司主业发展空间,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
特此公告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