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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10年12月1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10-056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汉新发电有限公司为湖北汉电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湖北汉电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额度:3,000万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不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0年12月8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汉新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新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西湖支行(以下简称交行东西湖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湖北汉电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电集团)与交通银行于2010年12月8日签订的一笔3,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汉新公司提供上述3,000万元担保后,累计为汉电集团提供的担保总额为3,000万元。

  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7日、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11月16日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汉新公司为汉电集团提供银行融资担保的议案》(相关担保情况和决议公司已于2010年10月29日、11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进行了公告,公告编号:2010-048、2010-051、2010-054),同意汉新公司为汉电集团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10,000万元,担保期限为主合同届满之日起两年,其审批程序符合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汉新公司与交行东西湖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的担保限额为10,000万元,担保范围为2010年11月19日至2012年11月19日期间汉电集团与交行东西湖支行在担保限额内签订的全部借款合同,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为汉电集团与交行东西湖支行于2010年12月8日签订的一笔《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提供担保,该笔借款金额3,000万元;借款期限不超过24个月,自首次放款日起起至2012年8月31日止;保证期间为2012年8月31日起至担保范围内最后签订的借款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

  除上述条款之外,担保协议无其他重要条款。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目前,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的余额为106,31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0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148,102.96万元)的71.78%;其中,公司累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91,97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2.10%;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7,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6%;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6,84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62%。上述担保都在正常履行之中,无逾期对外担保事项发生。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汉电集团营业执照复印

  特此公告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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