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经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0年12月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774号),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8,000万股新股。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四、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批复文件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
有关本次发行的发行人和保荐人联系方式:
1、发行人: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琴、吴小兰
联系电话:0591- 83283128
联系传真:0591- 83296358
2、保荐人: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保荐代表人:项骏、卢宇林
联系人:程婷、何家宏
联系电话:021-68595006、020-37865081
联系传真:021-68595064、020-37865079
特此公告。
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