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述:
2010 年10 月2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10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署<南靖县船场溪荆西右岸片区土地(S3地块)一级开发合作协议书>的议案》(具体内容于2010年10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根据合作协议书内容,公司与南靖县人民政府、南靖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合作对南靖县船场溪荆西右岸片区土地(S3 地块)进行成片开发,公司在协议生效后出资设立项目公司,负责该项目的开发建设。
目前负责该项目开发建设的项目公司已完成工商注册。项目公司的成立不涉及关联交易。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 名 称:漳州劲发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2.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3. 出资比例:100%
4.住 所:漳州市南靖县山城镇中山北路45号4楼
5.经营范围:土地综合开发;基础设施开发与建设;房地产开发与销售。(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公司以货币形式出资,资金来源为南靖县船场溪荆西右岸片区土地(S3地块)一级开发项目的启动资金。
特此公告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