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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2010年12月1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证券代码:002357 证券简称:富临运业 公告编号: 2010—044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江油市旅游汽车客运中心站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公司拟将“江油市旅游汽车客运中心站建设项目”(下称“江油客运站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富临运业集团江油运输有限公司(下称“江油公司”)变更为江油公司新注册成立的全资子公司“江油市富临汽车客运站有限公司”(暂定名,名称以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为准,下称“新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及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江油市旅游汽车客运中心站建设项目”,该项目投资总额为4,000万元,项目资金来源全部为募集资金投入,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江油公司。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变更的原因

江油客运站系较大规模大的一级站,为有利于该项目的对外联系和将来业务的拓展工作,拟定由江油公司新设立一个全资子公司,全面组织该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

上述事项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变更经公司审慎分析、反复调研,充分论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除变更项目实施主体外, 江油客运站项目的投资方向、项目实施等内容均不发生变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和过渡期安排及前期项目建设投入资金的处置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

江油客运站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江油公司,变更为江油公司新注册成立的全资子公司“江油市富临汽车客运站有限公司”,该新公司由江油公司以江油客运站建设土地及部分现金出资,注册资本不超过3000万元,由江油公司持有100%股权。

2、前期项目建设投入资金的处置

前期本项目已由江油公司投入资金1006.34万元,目前为江油客运站项目在建工程及预付土地款,江油公司设立新公司时在建工程将作为出资;预付土地款已和相关方协商拟在新公司设立后,将支付主体调整为新公司,则新公司作为向江油公司负债。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及规划产能

江油客运站项目投资总额及规划产能不变。

4、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方式

(1)目前公司三个募投项目资金均存管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锦都支行,使用同一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为了江油客运站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由新公司在江油开立专用帐户,该账户专门用于短期存放、支付建设江油客运站的相关款项。

(2)根据江油客运站项目施工合同及工程进度情况(由本公司工程部审核确认)等确定实际需要支付的工程款,每月由新公司向本公司申请付款,经本公司总会计师审核,董事长批准,同时符合《三方监管协议》要求的还需要经券商同意,再由监管银行从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转出该笔款项到新公司的专用帐户,再对外支付,并建立资金台帐。

(3)款项到达新公司专用帐户后,如工程施工方及时提供齐备的手续,新公司在第二日内(休息日顺延),根据《施工合同》以及经本公司工程部、总会计师、董事长审核同意的付款审批表支付工程款,银行在划拨此笔款项前将电话与本公司资金处长联系征得同意。

(4)上述款项财务先处理为新公司向本公司借款,当借款达到一定金额时,本公司以借款同等金额的资金向江油公司增资。江油公司再以此资金向新公司增资。新公司以此资金归还本公司。

(5)当江油客运站工程竣工结算后,本公司再根据最后实际支付的江油客运站工程款金额,对江油公司进行第二次增资,江油公司再以同等金额对新公司进行第二次增资,新公司归还本公司的借款。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后存在的风险和对策

江油客运站项目实施内容未发生变化,仅实施主体发生变更,项目的市场前景,可能存在的风险如因市场、技术、经营管理、政策等因素引致的风险均与原项目相同,已在招股说明书中详细披露。同时将变更原来已办理的客运站建设相关审批文件,如四川省交通厅的立项批复、江油市环保局的环境影响报告、江油市发改委的备案手续等。公司已和相关部门就变更实施主体的情况进行了报告和沟通。项目实施主体的变更不会对项目投入、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

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公司将科学决策、充分分析各种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时采取措施化解风险,并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若因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使实际投入超出募集资金原计划投入,超出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变更江油客运站项目实施主体的行为,有利于专项管理该项目的组织实施,也有利于项目建成后市场及业务的拓展,符合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将江油客运站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富临运业集团江油运输有限公司变更为江油公司新注册成立的全资子公司“江油市富临汽车客运站有限公司”,项目的投资方向、项目实施、投资总额及规划产能等不发生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变更江油客运站项目实施主体的行为,有利于专项管理该项目的组织实施,也有利于项目建成后市场及业务的拓展,符合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全体监事同意公司将江油客运站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富临运业集团江油运输有限公司,变更为江油公司新注册成立的全资子公司“江油市富临汽车客运站有限公司”,项目的投资方向、项目实施、投资总额及规划产能等不发生变更。

七、保荐机构意见

通过核查该项目可行性报告、董事会议案和决议、监事会以及独立董事意见,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将江油客运站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原计划的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富临运业集团江油运输有限公司变更为江油公司新注册成立的全资子公司“江油市富临汽车客运站有限公司”,有利于该项目的对外联系及业务拓展,符合公司长期健康稳定发展的需要。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明确发表了同意意见,并已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本保荐机构对公司变更江油客运站项目实施主体无异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还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本保荐机构提醒广大投资者关注本保荐意见所提示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357 证券简称:富临运业 公告编号: 2010—045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0年12月9日上午10时,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通讯表决方式举行。会议通知于2010年12月2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各位董事、监事和总经理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陈曙光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江油市旅游汽车客运中心站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同意江油市旅游汽车客运中心站建设项目(下称“江油客运站项目”)实施主体变更,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富临运业集团江油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油公司”)变更为江油公司新注册成立的全资子公司“江油市富临汽车客运站有限公司”(暂定名,公司名称以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为准)。

本议案需公司保荐机构东北证券有限公司出具专项意见,独立董事出具独立董事意见,监事会出具核查意见,并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名董事赞成,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0名董事回避。

2、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北川羌族自治县北川汽车客运站重建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根据本公司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北川羌族自治县北川汽车客运站重建项目(下称“北川客运站项目”)由本公司及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川羌族自治县富临运业交通有限公司(下称“北川公司”)成立专门的灾后重建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项目的组织实施。现为有利于其对外联系和业务拓展工作,同意将北川客运站项目的实施主体确定为北川公司。

表决结果:9名董事赞成,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0名董事回避。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10年12月27日上午10:00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上述第一项及第三项及其他应由股东大会表决的事项,会议通知公司将同日公告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9名董事赞成,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0名董事回避。

三、备查文件

1、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变更江油市旅游汽车客运中心站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的独立意见;

3、保荐机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江油市旅游汽车客运中心站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的专项意见;

4、公司监事会关于变更江油市旅游汽车客运中心站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357 证券简称:富临运业 公告编号: 2010—046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为临时股东大会,为本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0年12月27日召开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12月27日上午10:00

5、股权登记日:2010年12月21日

6、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7、出席对象:于2010年12月2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四楼会议室,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府青路二段18号新1号富临运业。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1:《关于变更江油市旅游汽车客运中心站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议案2:《关于监事周军先生薪酬的议案》

三、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凡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帐户卡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需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帐户卡、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法人股东代理人需持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证券帐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登记时间、地点:2010年12月23日、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30,到本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并请进行电话确认。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联系方式及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成都市府青路二段18号新1号富临沙河新城16栋三楼证券部

(2)联系电话:028-83262759

(3)传真:028-83256238

(4)联系人:宋华梅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0年十二月九日

附:授权委托书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单位(本人)作为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2010年12月27日召开的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序号议案赞成反对弃权
关于变更江油市旅游汽车客运中心站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关于监事周军先生薪酬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此"授权委托书"的剪报或复印件形式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357 证券简称:富临运业 公告编号: 2010—047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所有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富临运业”)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12月2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会议于2010年12月9日以传真方式召开。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大平先生主持。

全体与会监事以传真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并形成以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监事周军先生薪酬的议案》

同意确定周军先生薪酬为3800元/月,周军先生回避表决此项议案。

本议案尚须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赞成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1票

二、通过《关于变更江油市旅游汽车客运中心站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经认真审慎地研究,公司变更江油客运站项目实施主体的行为,有利于专项管理该项目的组织实施,也有利于项目建成后市场及业务的拓展,符合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同意公司将江油客运站项目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四川富临运业集团江油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油公司”)变更为江油公司新注册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江油市富临汽车客运站有限公司”,项目的投资方向、项目实施、投资总额及规划产能等不发生变更。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0一0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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