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修改、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第二、三项议案属于特别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召开时间:2010年12月10日(星期五)上午9:30
3、召开地点:杭州市萧山区益农镇红阳路98号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行政 中心三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方式
5、主持人:董事长李水荣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共11人,代表股份493,011,9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67%。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及保荐机构代表、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之:
1.1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盛元化纤年产10万吨超细旦差别化FDY丝和3万吨超细旦差别化DTY丝技改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93,011,9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2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盛元化纤年产9万吨聚对苯二甲酸丙二醇酯(PTT)新型化学纤维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93,011,9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93,011,9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的形式,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93,011,9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的形式,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或制订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之:
4.1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93,011,9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93,011,9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3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93,011,9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4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93,011,9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5 《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93,011,9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6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93,011,9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7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93,011,9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本次<公司章程>修订所需的工商登记备案手续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93,011,9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韦少辉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贵司《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