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0年11月27日以传真、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12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施延军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分别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分别为:699901040012820、33001676735059168888、579900001210402。这三个专户仅用于公司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和超额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将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O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