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斯米克建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5月7日和江西省宜丰县人民政府签订了《项目投资意向书》,合作意向为含锂瓷土矿的开发和综合利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0年5月1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与江西省宜丰县人民政府签署项目投资意向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0-024)。
2010年10月15日,公司在《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中对上述合作意向项目进展披露如下:"由江西省宜春市政府委托的地质勘探大队仍在对宜丰县瓷土矿进行勘察,按工作量测算,预计在12月份才能完成该地区的详勘工作"。
近期,公司发现江西省宜丰县人民政府项目进度有所落后,原定在12月份完成的详勘工作不能如期完成,2010年12月8日,公司与中共宜丰县委领导就加快含锂瓷土矿的开发和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召开了专题会议,根据会议沟通情况,预计项目进度如下:2011年2月底完成上述资源勘探的室外作业,2011年5月公司取得地质勘探报告,2011年7月底前完成矿业权价值评估及矿业权价值评估备案。
待完成矿业权价值评估备案后,双方将根据矿业权评估价值签署合资协议,宜丰县人民政府以其取得的采矿权证作为出资,公司并将按照决策程序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因宜丰县人民政府取得采矿权证涉及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取得时间目前无法预计。
由于本合作项目尚在进展过程中,需办理事项尚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对公司本年度及2011年度的业绩没有影响。
有关本项合作的最新进展情况,公司将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上海斯米克建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