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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10年12月1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深交所投资者服务热线专栏(第94期)

  1、问:什么是“乐富”基金?其包含哪些上市基金产品?

  答:“乐富”是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基金产品的品牌,所有在深交所上市的基金统称为乐富基金。乐富基金品种丰富,目前有三十多家基金公司管理的百余只基金在深交所挂牌。按投资类型可分为股票型基金、债券型基金、指数型基金、混合型基金等,按运作特点可分为封闭式基金、LOF、ETF、分级基金等,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的投资偏好和风险承受能力进行选择。乐富基金产品可登陆深交所乐富网站查询(http://www.szse.cn/main/lefu)。

  2、问:持股量未达到上市公司股份5%的原非流通股股东,在减持限售存量股份时,一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累计减持超过了百分之一,是否需要作信息披露?

  答:股改前持股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每减持1%股份须及时公告,无论以什么方式减持,直到减完为止。

  对于其他低于5%的原非流通股股东,一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不得超1%,否则须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但减持股份并无披露要求。

  3、问:上市公司高管在一年内未减持所持股份的25%,第二年是否可以累计卖出所持股份的50%?

  答: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八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当年可转让但未转让的本公司股份,应当计入当年末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总数,该总数作为次年可转让股份的计算基数”,本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第十一条“每年的第一个交易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以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上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在其名下的在深交所上市的A股、B股为基数,按25%计算其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按照A股、B股分别计算);同时,对该人员所持的在本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内的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进行解锁”。

  根据上述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一年内未减持所持股份的25%,第二年不可以累计卖出所持股份的50%。

  4、问:律师有法院的委托调查令或立案受理通知书情况下,可否持相关司法委托文书和律师证等材料查询账户持有人的证券情况?

  答:在人民法院出具法律文书委托律师代为调查取证的情况下,律师可以持法院的委托文书及律师证件查询账户持有人的证券情况。实践中,法院委托文书的样式不统一,有调查令、协助查询通知书等形式,但委托意思、查询内容应当明确、具体。

  5、问:将企业债申报作为质押物,当天能否获得质押款?

  答:不能。投资者将企业债申报作为质押物,是指投资者将所持有的企业债提交给结算公司转入质押库并折算成一定额度标准券的行为,这一行为本身并非质押行为,也无法获得质押款。有融资需求的投资者可在所拥有的标准券额度内进行质押式回购融资。

  投资者T日将企业债申报作为质押物,次一交易日(T+1日)可进行质押式回购,投资者的托管券商在回购初始交易的次一交易日(T+2日)可以收到回购所融资金。投资者可用该笔资金买入证券以及可提取该笔资金的具体时间由托管券商安排,投资者可向托管券商咨询。

  6、问:我多年前买入的深圳发行上海市场配售的股份,现在找不到了,我该怎么办?

  答:投资者应持身份证明文件、深圳、上海市场的证券账户卡到其配售股份托管的证券公司查询是否持有上述股份的挂账,确实有挂账股份的,可向该证券公司提出补登记申请,通过补登记方式将其持有被挂账的股份转至其深圳证券账户中;如该证券公司查询不到股份,可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出股份查询申请,经核实确有挂账股份后,由该证券公司办理将股份补登记到投资者深圳证券账户的手续。投资者可于补登记处理成功后的下一交易日起通过深圳证券账户卡卖出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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