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 2010年12月1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的《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由于录入失误,部分内容有误,现予以更正如下:
一、其中“五、1、(3)、C”项中: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一,2.00元代表议案二,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的委托价格如下:
序号 | 议 案名 称 | 对应申报价格(元) |
1 | 总议案 | 100 |
2 | 关于为沈阳惠盛供热有限责任公司贷款担保的议案 | 1.00 |
3 |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沈阳惠盛供热有限责任公司贷款担保的议案 | 2.00 |
更正为: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序号, 1.00元代表议案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申报。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的委托价格如下:
序号 | 议 案名 称 | 对应申报价格(元) |
1 | 关于为沈阳惠盛供热有限责任公司贷款担保的议案 | 1.00 |
二、附件“一、会议通知中列明议案的表决意见”中:
序号 | 议案名称 | 表决意见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为沈阳惠盛供热有限责任公司贷款担保的议案 | | | |
2 |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沈阳惠盛供热有限责任公司贷款担保的议案 | | | |
更正为:
序号 | 议案名称 | 表决意见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为沈阳惠盛供热有限责任公司贷款担保的议案 | | | |
除以上情况外,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