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0年5月12日,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置杭州UDC·时代大厦商务写字楼第24、25层房产的议案,2010年6月1日,该议案经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5月14日披露的《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置杭州UDC·时代大厦商务写字楼第24、25层房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10027)。
2010年6月,公司与杭州华联置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总价款为118074074元,其中第24层单价为38220元/平米,第25层单价为38510元/平米。首付款60114074元已支付,余款5796万元将办理银行按揭贷款。详见公司6月18日披露的《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置房产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0031)。
近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法人按揭借款合同》借款金额5796万元,借款期限5年,自2010年11月23日起至2015年11月23日止,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8%执行。根据按揭还款计划,公司按揭还款日期自2011年1月起至2015年12月止,平均月还款金额112万元,总还款金额67442372元。同时,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法人按揭借款抵押合同》,以杭州UDC·时代大厦商务写字楼第24、25层房产作为抵押担保,保证本次借款合同的履行。截止公告日,借款金额5796万元已到杭州华联置业有限公司帐户,公司对杭州华联置业有限公司的购房款已全部付清。
特此公告。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O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