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聘请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担任公司201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海通证券指定赵春奎先生、黄山先生担任公司的保荐代表人。
2010年12月10日,本公司收到海通证券《关于更换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之保荐代表人的报告》,根据该报告,由于黄山先生离职,无法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海通证券决定指派肖磊先生接替黄山担任本次项目的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至保荐期限到期日2011年12月31日。肖磊先生(中国证券业执业证书编号:S0850103100074)为海通证券投资银行部执行董事,经济学硕士,2000年6月至今就职于海通证券投资银行部。
此次变更后,公司201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赵春奎先生和肖磊先生。
特此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