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出售资产概况
2009年5月,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控股子公司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英特药业")采用拍卖方式,出售其持有的浙江英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简称"英特物业")100%股权。2010年11月4日,转让标的英特物业100%股权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简称"联交所")上市挂牌(相关内容已披露在2009年4月10日、2009年5月6日、2010年11月5日的证券时报上)。
二、转让标的拍卖情况
挂牌期满后,本次产权转让转入竞价拍卖程序。2010年12月14日,英特药业收到拍卖人浙江三江拍卖有限公司出具的《拍卖成交确认书》,有关情况如下:
㈠成交的拍卖物品:浙江英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
㈡成交价:45,011万元
㈢买受人:宁波雅戈尔服饰有限公司
㈣拍卖成交价款的支付
拍卖成交价款分二期支付:
1、首期:买受人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人民币向联交所指定账户支付拍卖成交价款的35%;
2、第二期:余款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四十五个工作日内全额付至联交所指定账户或委托人指定账户,并且余款(扣除3000万元履约保证金)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委托人支付分期付款期间(指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第六个工作日起至余款付清日期间)的利息。
买受人的3000万元履约保证金中2500万元冲抵第二期付款,余下的500万元履约保证金作为买受人履行"过渡期损益结算"所述义务的履约保证金,该500万元履约保证金在买受人按约履行了该项义务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过渡期损益结算:
资产评估基准日(2010年5月31日)至产权过户日之间,英特物业所产生的损益由委托人承担或享有,并在产权过户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结清。过渡期损益依据委托人指定、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确定,审计机构的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㈤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的处置等办法详见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信息。
特此公告。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