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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2010年12月1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长江通信

  股票代码: 600345

  信息披露义务人:武汉长江光通信产业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江汉区车站路6号怡东大厦

  联系电话: 027-82800806

  股权变动性质: 减少

  签署日期:2010年12月1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通信)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长江通信拥有权益。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得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得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特别说明,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长光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武汉长江光通信产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岸区车站路6号怡东大厦

  法定代表人:潘健

  注册资本:9000万元整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4201001170001

  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17772857-4

  企业类型:国有独资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通信、电子、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服务;对通信产业的投资。

  营业期限:1999年1月7日至2019年1月6日

  税务登记证号(国税、地税):鄂国地税武字420101177728574

  通讯地址:江岸区车站路6号怡东大厦

  联系电话:027-82800806

  2、长光公司股权控制关系结构图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5%以上)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持有、控制其它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经发投集团根据武汉市委办公会和市领导关于拉直上市公司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通信”)股权和管理关系,使长江通信成为经发投集团直接投资和相对控股的上市公司,支持长江通信做大做强光通信产业的部署,拟将出资企业长光公司所持全部长江通信股份划转给经发投集团,以使经发投集团成为长江通信的第一大股东,长江通信由经发投集团的五级公司提升成为二级公司,减少决策中间环节、提高管理效率,便于更为直接、高效地履行国有控股股东义务,加强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经营能力,改善上市公司盈利状况,从而提升上市公司价值,充分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与增值。

  二、本次无偿划转的决定

  2010年5月14日,经发投集团董事会决议通过了本次股权划转方案。2010年5月17日,长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分别作出决议,同意本次股权无偿划转。同日,经发投集团与长光公司签订了《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划转协议书》,协议决定:“武汉长江光通信产业有限公司通过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方式将所持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股5,681.40万股(占目标公司总股本的28.69%)转让给武汉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三、未来12个月对长江通信权益的增持、处置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处置已拥有权益的计划。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长光公司直接持有5,681.40万股长江通信A股股份,占总股本的28.69%。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长光公司不再持有长江通信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相关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为:国有股权无偿划转

  股权划出方:武汉长江光通信产业有限公司

  股权划入方:武汉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划入股权数量:长江通信5,681.40万股股份

  划入股权比例:占长江通信总股本的28.69%

  本次划转股份的性质:国有法人股

  批准划转情况:2010年11月26日,国务院国资委签发国资产权【2010】1321号《关于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所持股份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文件,同意将武汉长江光通信产业有限公司所持股份公司5681.4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28.69%)无偿划给武汉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长江通信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权利限制的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本次权益变动,在长江通信中持有的股份不存在权利限制。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6个月内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长江通信的股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在本次权益变动前6个月内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长江通信的股票。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持有长江通信的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没有其他的对本次权益变动有重大影响行为。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已按照相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承诺函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武汉长江光通信产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潘健

  签署日期:2010年12月13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长光公司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明;

  2、长光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其身份证明;

  3、相关文件。

  上述备查文件备查阅地点: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上海证券交易所

  本报告书披露网站:www.sse.com.cn

  附表: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武汉长江光通信产业有限公司(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潘健

  日期:2010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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