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南通精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10月1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南通药业有限公司和南通宁宁贸易有限公司两个子公司合并的议案》,同意"南通药业有限公司"与"南通宁宁药业贸易有限公司"两个子公司合并,合并事项完成后,南通药业有限公司存续并承继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南通宁宁药业贸易有限公司将被注销。该议案内容刊登于2010年10月21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0年12月14日,公司收到南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核发的的南通药业有限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20691000000485;注册资本已由人民币900万元变更为950万元。
2010年12月14日,公司收到南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核发的《公司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准予南通宁宁药业贸易有限公司注销登记。
南通精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