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0年12月8日(星期三)以书面通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于2010年12月13日(星期一)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亲自参与审议表决的董事7人,独立董事罗中伟先生及独立董事周沅帆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分别委托独立董事何晴女士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全体董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同意本公司向深圳发展银行总行营业部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捌仟万元整(¥80,000,000.00元),敞口人民币肆仟万元整(¥40,000,000.00元),期限壹年,由深圳市东部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