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7 证券简称:泰亚股份 公告编号:TY-2010-001
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0年12月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当面送达等方式发出,并于2010年12月14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林祥加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书面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福建泰丰鞋业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使用募集资金13,169.98万元对福建泰丰鞋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泰丰”)进行增资(其中3,499万元计入注册资本,9,670.98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后福建泰丰注册资本由1,501万元增加到5,000万元。本次增资的资金全部用于“年产2000万双运动鞋鞋底项目”的建设。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福建泰丰鞋业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公司经营层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晋江陈埭支行开设了1408012729010006562账户,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江陈埭支行开设了35001656240052502454账户,福建泰丰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清濛支行开设了35001656840052505428账户,以上三个账户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专户,同意授权公司及福建泰丰法定代表人负责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上述三家募集资金专户存放银行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将在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后及时进行公告。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及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将超募资金中11,80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将4,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及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同意将超募资金中11,80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将4,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发表意见:同意将超募资金中11,80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将4,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披露的《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表专项核查意见:同意将超募资金中11,80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将4,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披露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额募集资金使用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福建泰丰用募集资金489.60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同意福建泰丰用募集资金489.60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发表意见:同意福建泰丰用募集资金489.60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披露的《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表专项核查意见:同意福建泰丰用募集资金489.60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披露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核查意见》。
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已投入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闽华兴所(2010)审核字X-028号)
五、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2,21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6,630万股增加为8,840万股。同意将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6,63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8,840万元,并将尽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六、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改〈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市修订草案)部分条款的议案》。
公司于2010年11月首次公开发行2,21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并于2010年12月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根据本次发行情况,修改《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市修订草案)的部分条款,并将正式生效修改后的《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报工商登记部门备案。
《公司章程(上市修订草案)》部分条款修订如下:
| 条款 | 公司章程(上市修订草案)内容 | 修改后的章程内容 |
| 第三条 | 公司于 年 月 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股,并于【 】年【 】 月【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 公司于2010 年11月12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210万股,并于2010 年12月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
| 第六条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840 万元。 |
| 第十九条 |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发起人(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份数额(万股) 持股比例(%);泰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股 5100 (待定);泉州市泰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境内法人股 900 (待定);广州天富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法人股 630 (待定);社会公众股东 社会公众股 (待定)。 |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8840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
发起人(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份数额(万股) 持股比例(%);泰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股 5100 57.69;泉州市泰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境内法人股 900 10.18;广州天富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法人股 630 7.13;社会公众股东 社会公众股 2210 25.00。 |
| 第一百七十一条 | 公司指定《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w.cninfo.com.cn)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 公司指定《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中的至少一家报纸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公司指定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w.cninfo.com.cn)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网站。 |
修订后的《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于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对公司董事会予以相关授权,以上第一、五、六项议案本次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002517 证券简称:泰亚股份 公告编号:TY-2010-002
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0年12月8日以当面送达的方式发出,并于2010年12月14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祥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书面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及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将超募资金中11,80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将4,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并发表如下意见:公司使用11,8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偿还银行借款,使用4,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福建泰丰鞋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泰丰”)用募集资金489.60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并发表如下意见:福建泰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行为,是公司根据市场情况的变化和公司发展战略做出的决策,此次福建泰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行为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特此公告。
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0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002517 证券简称:泰亚股份 公告编号:TY-2010-003
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
福建泰丰鞋业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0年12月1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福建泰丰鞋业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现就对福建泰丰鞋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泰丰”)增资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614号核准,首次向中国境内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21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0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4,2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374.98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0,825.02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闽华兴所(2010)验字X-003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二、使用募集资金向福建泰丰鞋业有限公司增资事项
根据《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的披露,公司将使用募集资金13,169.98万元由福建泰丰负责实施“年产2000万双运动鞋鞋底项目”。
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议案》,同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使用13,169.98万元投资“年产2000万双运动鞋鞋底项目”,由公司向福建泰丰增资,并由福建泰丰具体实施。
福建泰丰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4年4月26日,注册资本为1,501万元,实收资本1,501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林祥炎,住所为泉州市惠安县惠南工业园区,经营范围为生产鞋及鞋材。截至2010年6月30日,福建泰丰总资产为1,592.20万元,净资产为1,426.78万元,2010年1-6月实现净利润-31.99万元。
为顺利完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拟使用募集资金13,169.98万元对福建泰丰进行增资(其中3,499万元计入注册资本,9,670.98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后福建泰丰注册资本由1,501万元增加到5,000万元,本次增资的资金全部用于“年产2000万双运动鞋鞋底项目”的建设;并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由福建泰丰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相关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的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对公司董事会予以相关授权, 本议案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002517 证券简称:泰亚股份 公告编号:TY-2010-004
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
及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0年12月1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就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及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614号核准,首次向中国境内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21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0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4,2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374.98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0,825.02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闽华兴所(2010)验字X-003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二、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及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企业盈利能力,公司拟从超募资金中使用11,800万元人民币偿还银行借款,使用4,000万元人民币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一)公司拟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借款11,800万元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晋江市泰亚鞋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江泰亚”)截止2010年11月30日银行流动资金贷款余额为11,800万元,本次拟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11,80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贷款银行 | 贷款起止日 | 年利率(%) | 贷款本金 | 本次
偿还金额 | 贷款主体 |
工商银行
晋江陈埭支行 | 2010.5.6-
2011.4.20 | 5.31 | 1,000 | 1,000 | 公司 |
工商银行
晋江陈埭支行 | 2010.05.13-
2011.5.10 | 5.31 | 1,000 | 1,000 | 公司 |
建设银行
泉州清濛支行 | 2010.5.25-
2011.5.25 | 5.31 | 1,000 | 1,000 | 公司 |
建设银行
泉州清濛支行 | 2010.8.12-
2011.8.12 | 4.779 | 2,300 | 2,300 | 公司 |
建设银行
泉州清濛支行 | 2010.9.7-
2011.9.7 | 4.779 | 500 | 500 | 公司 |
工商银行
晋江陈埭支行 | 2010.9.21-
2011.9.10 | 5.31 | 300 | 300 | 公司 |
工商银行
晋江陈埭支行 | 2010.10.9-
2011.10.7 | 5.31 | 600 | 600 | 公司 |
建设银行
晋江支行 | 2010.3.19-
2011.3.19 | 5.31 | 500 | 500 | 晋江泰亚 |
建设银行
晋江支行 | 2010.4.7-
2011.4.7 | 5.31 | 500 | 500 | 晋江泰亚 |
建设银行
晋江支行 | 2010.4.12-
2011.4.12 | 5.31 | 700 | 700 | 晋江泰亚 |
建设银行
晋江支行 | 2010.5.7-
2011.5.7 | 5.31 | 500 | 500 | 晋江泰亚 |
建设银行
晋江支行 | 2010.7.22-
2011.7.22 | 5.31 | 500 | 500 | 晋江泰亚 |
建设银行
晋江支行 | 2010.8.12-
2011.8.12 | 5.31 | 900 | 900 | 晋江泰亚 |
建设银行
晋江支行 | 2010.10.9-
2011.10.9 | 5.31 | 800 | 800 | 晋江泰亚 |
建设银行
晋江支行 | 2010.11.4-
2011.11.4 | 5.56 | 300 | 300 | 晋江泰亚 |
兴业银行
晋江陈埭支行 | 2010.1.28-
2011.1.27 | 5.31 | 400 | 400 | 晋江泰亚 |
| 合计 | | | 11,800 | 11,800 | |
本次拟偿还的11,800万元银行贷款如不还贷,每年将产生贷款利息612.46万元。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公司用超募资金中的11,800万元提前偿还银行贷款,可以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支出,增加公司效益。因此公司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是合理的,也是必要的。
(二)公司拟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4,000万元
公司主要原材料EVA塑胶粒、丁苯橡胶、顺丁橡胶的采购价格随原油的走势波动较大,随着公司募投项目的开始建设并将陆续投产,公司的生产销售规模将不断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也将大幅增加。公司拟用超募资金4,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通过规模采购降低原材料的采购成本,从而给股东带来更大的投资回报。
公司在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承诺本次偿还银行借款及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三、公司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及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四、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议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及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后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有利于降低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法规。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部分银行贷款及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从事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同意将超募资金中11,800万元人民币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将4,000万元人民币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五、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及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11,8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
偿还银行贷款,使用4,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保荐代表人欧阳刚、樊长江审慎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适应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并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已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11,8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偿还银行借款,使用4,000万元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额募集资金使用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002517 证券简称:泰亚股份 公告编号:TY-2010-005
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0年12月1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现就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614号核准,首次向中国境内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21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0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4,2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374.98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0,825.02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闽华兴所(2010)验字X-003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二、招股说明书承诺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计划募集资金15,024.98万元,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 | 拟用募集资金
投入金额 | 批准文号 |
| 年产2000万双运动鞋鞋底项目 | 14,308.50 | 13,169.98 | 惠发改[2010]113号 |
| 技术中心扩建项目 | 1,855.00 | 1,855.00 | 泉开管经[2010]3号 |
| 合计 | 16,163.50 | 15,024.98 | |
上述项目中,其中年产2000万双运动鞋鞋底项目由公司以增资的方式,由全资子公司福建泰丰鞋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泰丰”)负责实施。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计需要资金总额16,163.50万元,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投入15,024.98万元。若本次募集资金存在不足,公司将通过申请银行贷款等途径自筹资金来解决资金缺口问题;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超出以上预计投资总额,剩余资金将用于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展需要以自有资金或借款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用募集资金先行归还已发生的用于募集资金项目的自有资金或借款,剩余部分用于项目的后续建设。
三、自筹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止2010年11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实际已投入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
拟投入的金额 | 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金额 |
| 1 | 年产2000万双运动鞋鞋底项目 | 13,169.98 | 489.60 |
| 2 | 技术中心扩建项目 | 1,855.00 | - |
| | 合 计 | 15,024.98 | 489.60 |
以上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已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已投入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闽华兴所(2010)审核字X-028号)审验确认。预先投入资金详细情况见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已投入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四、具体置换议案
为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率,降低财务成本,前期已投入的489.60万元,由项目实施主体福建泰丰在公司以募集资金对其增资后实施置换。
公司在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承诺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五、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议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后发表独立意见认为:福建泰丰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福建泰丰用募集资金489.60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六、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同意福建泰丰用募集资金489.60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福建泰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行为,是公司根据市场情况的变化和公司发展战略做出的决策,此次福建泰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行为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七、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保荐代表人欧阳刚、樊长江审慎核查后认为:泰亚股份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福建泰丰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核查意见》;
5、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关于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已投入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特此公告。
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