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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 4   2010年12月1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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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接A1版)上市的企业不少在严格意义上都不属于创业期的企业,效益水平甚至完全符合中小板要求。甚至有些企业本身并不缺钱或者不需要那么多钱,上市后巨量的超募资金不是“趴在银行睡大觉”就是用来买房置业。而真正对资金如饥似渴的“草根”创新型企业,尽管创新能力上佳,但受制于上市门槛而不得不远走他乡。

  除了呼吁适当降低上市门槛外,有专家甚至提出了更加大胆的设想。贺强建议,可以考虑在创业板中对新兴业态的中小企业开设上市绿色通道制度,为一些处于行业龙头、盈利前景好、业态新颖但可能暂时达不到创业板上市门槛的公司创造条件,让其优先上市。“目前国家正在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可以在发行审批环节给予绿色通道的扶持。”贺强说。

  深圳达晨创投副总裁邵红霞表示,企业上市还是应设一定门槛,但在配套制度完善的前提下,改革的步子不妨稍大一点,比如对创新型公司开设上市绿色通道未尝不可一试。“真正有创造力的公司不应被硬性的财务门槛拦在门外。”邵红霞说。

  英大证券研究所所长李大霄也支持对一些新兴行业龙头企业设立上市绿色通道,“设立绿色通道尽管可能会有一定风险,但同时也会涌现出一些成长性良好的公司,特别是新兴产业的公司。”李大霄说。

  还有业内资深人士呼吁,设立绿色通道解决的是创新型企业进不来的问题,应该尽快出台退市制度与之配套,解决被淘汰企业出不去的问题,最终实现有进有退,真正把创业板打造成“中国的纳斯达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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