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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2010年12月1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湖南胜景山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已承诺将在本公司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按照《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的要求修改公司章程,在章程中载明“(1)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2)不对公司章程中的前款规定作任何修改。”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巨潮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姚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其他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同时,作为本公司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还承诺:前述承诺期满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锁定的有关规定。

  本上市公告书已披露2010年1-9月份的财务数据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但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2009年9月修订)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719号”文核准,本公司不超过1,700万股社会公众股公开发行工作已于2010年11月30日刊登招股意向书。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确定本次发行数量为1,700万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配售340万股,网上定价发行1,360万股,发行价格为34.2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湖南胜景山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0】417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胜景山河”,股票代码“002525”;其中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1,360万股股票将于2010年12月17日起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巨潮网站(www.cninfo.com.cn)查询。本公司招股意向书及招股说明书的披露距今不足一个月,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10年12月17日

  3、股票简称:胜景山河

  4、股票代码:002525

  5、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6,800万股

  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1,700万股

  7、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8、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姚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其他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同时,作为本公司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还承诺:前述承诺期满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9、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本次公开发行中配售对象参与网下配售获配的股票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三个月。

  10、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发行的1,360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1、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

  ■

  12、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3、上市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节 公司、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湖南胜景山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Hunan Shengjingshanhe Bio-Technology Co.,Ltd.

  2、法定代表人:姚胜

  3、注册资本: 人民币6,800万元(发行后)

  4、设立日期: 2003年10月23日

  5、住所及邮政编码: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通海路;414000

  6、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黄酒。

  7、主营业务:新型黄酒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8、所属行业:C05 饮料制造业

  9、电 话:0730-8711039-8307 传真:0730-8712279

  10、互联网址:http://www.shengjingshanhe.com

  11、电子信箱:sjshdm@vip.163.com

  12、董事会秘书:余凤庭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的公司股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

  三、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一)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本次发行前,自然人姚胜持有公司1,856万股股权,占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6.39%、发行后总股本的27.29%,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姚胜先生, 身份证号码:43060219680309****,目前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为高级经济师、高级经营师和黄酒酿造高级技师。

  姚胜先生历任岳阳市“就这家”酒店总经理、湖南红星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银河实业有限公司经营总经理、岳阳楼台董事长、古越楼台董事长兼总经理,并先后当选“中国酒类杰出企业家”、“中国优秀民营企业家”、“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模范人物”、“岳阳市新世纪十大优秀经济人物”、“岳阳市特别经济新闻人物”、“湖南质量功勋企业家”、岳阳市工商联副主席、副会长、中国酿酒工业协会黄酒分会副理事长、湖南省酒业协会副会长、湖南省食品行业联合会常务理事、岳阳市政协常委。

  (二)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除投资本公司外,姚胜先生不存在其他对外投资。

  四、公司前十名股东持有公司发行后股份情况

  此次发行后,公司股东总数为26,749户。

  公司前10名股东持有公司发行后股份情况如下:

  ■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1、发行数量:1,700万股

  2、发行价格:34.2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85.50倍(每股收益按照200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6,800万股计算);

  (2)63.33倍(每股收益按照200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5,100万股计算)。

  3、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本次发行中通过网下配售向股票配售对象配售的股票为340万股,有效申购数量为6,205万股,网下中签率为5.47945%,最终获配家数为4家,认购倍数为18.25倍。本次网上定价发行1,360万股,中签率为0.5474992869%,超额认购倍数为183倍。本次网下发行及网上发行均不存在余股。

  4、募集资金总额58,140万元。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2010年12月13日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中审国际 验字【2010】第01020110号《验资报告》。

  5、发行费用总额:4,310.80万元,明细如下:

  ■

  每股发行费用:2.54元。(每股发行费用=发行费用总额/本次发行股本)

  6、募集资金净额:53,829.20万元。

  7、发行后每股净资产:11.06元/股(按照2010年6月30日净资产值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8、发行后每股收益:0.40元/股(以公司2009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于本次发行后总股本摊薄计算)。

  第五节 财务会计资料

  本上市公告书已披露2010年前三季度财务数据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其中,2010年1-9月财务数据及可比的2009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

  一、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一)2010年前三季度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

  (二)2010年第三季度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

  二、2010年前三季度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一)经营业绩说明

  随着公司销售规模不断扩大,2010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分别为14,129.38万元、3,730.13万元和3,733.13万元。其中,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增加3,426.09万元,增长幅度为32.01%;营业利润较去年同期增加了1,172.98万元,增长幅度为45.87%;利润总额较去年同期增加了1,099.38万元,增长幅度为41.74%。

  2010年7-9月,公司采取“以高带低”的销售策略,高端产品销量稳步增长、低端产品销售收入增量显著。在销售收入快速增长的同时,公司产品毛利率也有所增长,营业利润和利润总额分别较去年同期上升了40.44%和38.81%,每股收益和净资产等指标相应上升。

  (二)财务状况说明

  截至2010年9月30日,公司资产质量良好,流动性强,财务状况稳定。

  截至2010年9月30日,公司的流动资产为36,603.46万元,较2009年末增加了5,428.04万元,增长幅度为17.41%,主要是由于随着公司生产销售规模的不断扩大相应导致:1、预付账款增加了103.64万元,增长幅度为12.25%;2、存货增加了5,915.09万元,增长幅度为21.35%。

  2010年1-9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969.07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有较大幅度减少,主要原因为:随着销售规模扩大,订单增长,发行人加大了原材料采购量;2010年物价上涨速度较快,为了稳定原辅材料的购进成本,巩固与供应商的合作关系,公司加大了对应付账款的支付力度,2010年三季度末的应付账款比期初大幅减少了2,335.68万元,降幅为90.36%。

  公司2010年前三季度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定,报告期内没有对财务数据和指标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承诺,将严格按照中小企业板的有关规则,在上市后三个月内尽快完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

  二、本公司自2010年11月30日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除以上事项外,没有发生可能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具体如下:

  (一)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经营状况正常,主要业务发展目标进展正常;

  (二)公司所处行业或市场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公司原材料采购价格和产品销售价格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资金未被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

  (五)公司未发生重大投资行为;

  (六)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行为;

  (七)公司住所没有变更;

  (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

  (九)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十一)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未发生重大变化;

  (十二)公司无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七节 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机构情况

  上市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3号平安大厦610室

  邮 编:100140

  电 话:010-59734990

  传 真:010-59734978

  保荐代表人:林辉、周凌云

  项目协办人:毛娜君

  二、上市保荐机构的推荐意见

  上市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湖南胜景山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保荐书》,上市保荐机构的推荐意见如下:湖南胜景山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湖南胜景山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平安证券愿意推荐湖南胜景山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附件:

  1、2010年9月30日资产负债表

  2、2010年1-9月利润表

  3、2010年7-9月利润表

  4、2010年1-9月现金流量表

  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湖南胜景山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

  公司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资产负债表(续)

  编制单位:湖南胜景山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

  公司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利润表

  编制单位:湖南胜景山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

  ■

  公司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债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利润表

  编制单位:湖南胜景山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

  公司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湖南胜景山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

  公司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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