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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10年12月1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北京赛迪传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股票代码:000504 股票简称:*ST传媒 公告编号:2010-050

北京赛迪传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12月15日 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0年12月15日(周三)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0年12月14日(周二)15:00至2010年12月15日(周三)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66号赛迪大厦2层会议室

4.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卢山先生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46名,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73,181,8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1.56%。(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均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工业和信息化部计算机与微电子发展研究中心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股份不计入此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5名,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62,004,3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6.74%。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为340名,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1,177,5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82%。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提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72,477,134股,反对票630,651股,弃权票74,099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表决票的99.04%,通过了该提案。由于该提案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工业和信息化部计算机与微电子发展研究中心回避了表决。

2、审议通过《关于协议转让北京昌科晨宇科技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股权的提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72,384,224股,反对票736,461股,弃权票61,199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表决票的98.91%,通过了该提案。由于该提案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工业和信息化部计算机与微电子发展研究中心回避了表决。

3、审议通过《关于协议转让海南港澳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股权的提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71,569,944股,反对票632,241股,弃权票979,699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表决票的97.80%,通过了该提案。由于该提案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工业和信息化部计算机与微电子发展研究中心回避了表决。

4、审议通过《关于协议转让北京赛迪盛世广告有限公司股权的提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71,500,014股,反对票745,770股,弃权票936,100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表决票的97.70%,通过了该提案。由于该提案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工业和信息化部计算机与微电子发展研究中心回避了表决。

5、参加表决的前十大股东的投票表决情况

名称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王妍刘波陈玮李佳虹喻圣新赵崇周霍睿周建军陈新初
所持股数(股)61,699,478702,000561,800455,500397,711385,500366,600352,501304,250300,000
议案1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反对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
议案2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反对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
议案3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反对同意同意未投同意同意
议案4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反对同意同意未投同意同意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华泰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郁生、杜宇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北京赛迪传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赛迪传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12月15日

股票代码:000504 股票简称:*ST传媒 公告编号:2010-051

北京赛迪传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转让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控股股东工业和信息化部计算机与微电子发展研究中心于2010年7月6日与湖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关于北京赛迪传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本公司国有法人股79,701,6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58%)转让给湖南信托。湖南信托系接受湖南省国有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国投”)委托,通过信托方式进行本次股权收购活动。股权转让的具体情况详见2010年7月8日刊登的研究中心《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和湖南国投《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于2010年12月15日接到控股股东工业和信息化部计算机与微电子发展研究中心通知:工业和信息化部与财政部均批准了工业和信息化部计算机与微电子发展研究中心转让所持北京赛迪传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事宜,相关批准文号为工信部财函[2010]585号和财教函[2010]187号,批文中明确转让的股份数为79,701,655股,转让总价款为638,051,599元,同时,同意湖南省国有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作为实际受让方,通过信托方式,委托湖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受让并持有所转让股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赛迪传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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