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695 83501827) 。 |
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0-12-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059 证券简称:辽通化工 公告编号:2010-034 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四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于2010年12月5日发出通知,并于2010年12月16日在辽宁省盘锦市华锦宾馆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名,出席会议的董事共计9名。会议由董事长刘云文先生主持,部分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本公司拟与安油合资设立一家合资公司。本公司以现有石化资产出资,为合资公司第一大股东;安油以现金出资,为合资公司第二大股东。该行为属重大资产重组,有关事项在双方进一步协商后确定。 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2.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宜相关中介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请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资产评估机构、格维律师事务所为法律顾问、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独立财务顾问,为本次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宜提供相关服务。 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3、审议通过了《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证券的专项管理制度》。 议案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辽宁华锦通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000059 证券简称:辽通化工 公告编号:2010-035 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十四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四届十四次监事会于2010年12月5日发出通知,并于2010年12月16日在辽宁省盘锦市华锦宾馆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名,出席会议的监事共计3名。会议由监事长王久洲先生主持。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本公司拟与安油合资设立一家合资公司。本公司以现有石化资产出资,为合资公司第一大股东;安油以现金出资,为合资公司第二大股东。该行为属重大资产重组,有关事项在双方进一步协商后确定。 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2.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宜相关中介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请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资产评估机构、格维律师事务所为法律顾问、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独立财务顾问,为本次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宜提供相关服务。 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辽宁华锦通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0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000059 证券简称:辽通化工 公告编号:2010-036 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本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因有关事项尚存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证券(辽通化工,000059)已于自2010年12月2日起开始停牌,公司将按照26号格式准则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自本次停牌之日起30天内,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相关事项,公司证券将于2011年1月14日恢复交易,公司承诺在证券恢复交易后3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停牌期间安排 公司自停牌之日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履行必要的报批和审议程序,督促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加快工作,公司预计将在停牌期满前五个交易日向交易所提交符合要求的披露文件。 三、必要风险提示 本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经公司董事长签字的停牌申请; 2.有关资产重组的相关协议或证明文件;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2月16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