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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翔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0-12-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92 证券简称:路翔股份 公告编号:2010-049

路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路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12月17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柯荣卿先生的通知,柯荣卿本人于2010年12月13日至2010年12月16日累计减持公司60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8%。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时间减持均价

(元/股)

本次减持股份
股数(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柯荣卿大宗交易2010.12.1327.51200.99%
大宗交易2010.12.1428.81200.99%
大宗交易2010.12.1529.01200.99%
大宗交易2010.12.1628.82452.02%
合计----28.586054.98%

柯荣卿先生自公司上市起至本次减持前,无减持公司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的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的股份
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
柯荣卿合计持有股份4028.5733.18%3423.5728.2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007.14258.30%402.14253.31%
有限售条件股份3021.427524.89%3021.427524.89%

二、其他相关说明

1、《路翔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将于同日进行公告。

2、本次减持没有违反《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 。

3、本次减持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本次减持后,柯荣卿先生的持股比例为28.20%,低于30%,但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5、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履行了法定信息披露义务:

(1)2010年12月3日发布《路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拟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0-041),提示柯荣卿先生计划从2010年12月8日起的六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预计减持股份比例或将达到或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

(2)2010年12月15日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0-047),披露柯荣卿先生减持股份比例已达到1%;

(3)柯荣卿先生于2010年12月15日和2010年12月16日分别减持120万股、245股,两日累计减持股份比例已达到1%;

(4)柯荣卿先生2010年12月13日至2010年12月16日累计减持达到4.98%,持股比例低于30%,发布本公告与《路翔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路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2月17日

路翔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上市公司名称:路翔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路翔股份

股票代码:002192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柯荣卿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890号9楼

邮政编码:510635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10年12月1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路翔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路翔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柯荣卿先生

路翔股份、公司 指 路翔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 指 2010年12月13日至2010年12月16日柯荣

卿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减持公司

4.98%的股份的权益变动行为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报告(书) 指 路翔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姓名(包括曾用名):柯荣卿

(二)性别:男

(三)国籍:中国

(四)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890号9楼

(五)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无

上述人员在最近五年内没有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的发行在外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情况:

柯荣卿先生除持有路翔股份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外,未持有、控制其它任何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改善公司资金结构、支持公司长期投资及个人理财需要。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010年12月13日至2010年12月16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减持公司的股份达到4.9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时间减持均价

(元/股)

本次减持股份
股数(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柯荣卿大宗交易2010.12.1327.51200.99%
大宗交易2010.12.1428.81200.99%
大宗交易2010.12.1529.01200.99%
大宗交易2010.12.1628.82452.02%
合计----28.586054.98%

二、柯荣卿先生拥有权益的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

三、未来12个月内,柯荣卿先生将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可能继续减持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并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将于近期提出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形。

四、柯荣卿先生最近3年没有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

五、本公司已履行必要的批准和报备程序。

六、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声明其已经履行诚信义务,有关柯荣卿先生持股符合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路翔股份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柯荣卿先生在提交本报告书之日前六个月内买卖路翔股份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日期出售股票买入股票
数量(万股)价格区间(元/股)交易方式数量(万股)价格区间(元/股)交易方式
2010.12.13至

2010.12.16

60527.5~29.0大宗交易----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柯荣卿

签署日期:2010年12月17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柯荣卿先生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备于路翔股份办公地点。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路翔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890号9楼
股票简称路翔股份股票代码002192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柯荣卿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不变,但持股人发生

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其他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2010年12月12日持股数量:4028.57万股 持股比例:33.18%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变动后数量:3423.57万股 变动后比例:28.20%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 □ 否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 □ 否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 □ 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不适用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柯荣卿

日期:2010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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