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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0-12-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简称:英力特  股票代码:000635  公告编号:2010-042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0年12月16日上午9时在银川国际贸易中心(光明广场对面)12楼B1209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于2010年12月6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和正式文本的方式通知了应参会董事、监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监事会成员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秦江玉先生主持,召集和召开的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核查,认为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相应条件。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秦江玉、成璐毅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经非关联股东审议批准。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类型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秦江玉、成璐毅回避了表决。

2、发行股票的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数量为12,420万股,其中向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力特集团”)发行 11,420万股,向战略投资者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象屿集团”)发行1,000万股。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数量将根据发行价格的调整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秦江玉、成璐毅回避了表决。

3、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六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秦江玉、成璐毅回避了表决。

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为英力特集团、象屿集团。其中,英力特集团以其对本公司的118,700万元委托贷款及38,896万元现金认购股份,象屿集团以13,800万元现金认购股份。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秦江玉、成璐毅回避了表决。

5、发行价格与定价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为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2010年12月18日(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发行价格为13.80元/股。

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秦江玉、成璐毅回避了表决。

6、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秦江玉、成璐毅回避了表决。

7、募集资金的数量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为171,396万元,其中包括英力特集团以委托贷款认购的金额118,700万元,该部分在发行时不直接募集现金。扣除上述委托贷款认购金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现金募集资金额为52,696万元。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现金部分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运用至以下项目:

(1)偿还银行贷款37,100万元;

(2)其余募集资金不超过15,596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秦江玉、成璐毅回避了表决。

8、锁定期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在发行完毕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秦江玉、成璐毅回避了表决。

9、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新老股东将有权根据持股比例共享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前本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秦江玉、成璐毅回避了表决。

10、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秦江玉、成璐毅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经非关联股东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巨潮网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秦江玉、成璐毅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经非关联股东审议批准。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签订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2010年12月16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与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秦江玉、成璐毅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经非关联股东审议批准。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战略投资者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签订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2010年12月16日,公司与象屿集团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与战略投资者关于201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巨潮网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秦江玉、成璐毅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经非关联股东审议批准。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巨潮网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秦江玉、成璐毅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经非关联股东审议批准。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巨潮网公告)

本次发行对象之一为公司控股股东英力特集团,本次向其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重大关联交易,本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在本次董事会非公开发行相关议案表决中,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相关议案在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就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秦江玉、成璐毅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经非关联股东审议批准。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公司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安排,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其中包括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发行价格、发行对象的选择等具体事宜;

2、授权董事会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中介机构,签署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协议、聘用中介机构的协议等;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申报事项;

4、如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证券监管部门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政策发生变化时,或市场条件出现变化时,授权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调整;

5、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结果,进行相应股权变更登记;

6、授权董事会办理其他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及股份认购有关的事宜;

7、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及办理工商登记事宜;

8、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9、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事宜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按照相关程序向中国证监会申报,并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在上述授权基础上,同意董事会转授权由公司董事长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非公开发行小组,决定、办理及处理上述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秦江玉、成璐毅回避了表决。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目前本公司控股股东英力特集团持有本公司22.28%的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后,英力特集团将直接持有本公司51%的股份,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英力特集团将触发向其他股东发出收购要约的义务。为此,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英力特集团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并向中国证监会提出申请。取得中国证监会的豁免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方可实施。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秦江玉、成璐毅回避了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11年1月17日召开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一至第十项议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投票方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十二月十八日

股票简称:英力特  股票代码:000635  公告编号:2010-044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

一、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拟非公开发行12,420万股股票,预计募集资金总额171,396万元,其中包括英力特集团以委托贷款认购的金额118,700万元,认购8,601.4493万股,该部分在发行时不直接募集现金。扣除上述委托贷款认购金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现金募集资金额为52,696万元。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现金部分扣除发行费用后将运用至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中瑞岳华就英力特集团对本公司的委托贷款118,700万元出具了中瑞岳华专审字[2010]第2263号的专项鉴证报告。

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必要性

1、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偿还英力特集团11.87亿元委托贷款,不直接募集现金

公司自2003年完成重组之后,经济规模、资产规模、经营业绩得到了大幅度提升。在规模扩张过程中,受自有资金的限制,公司生产经营资金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英力特集团提供的委托贷款。

截止2010年9月30日,公司通过委托贷款方式从英力特集团借款118,700万元,约为净资产的1.42倍。具体明细如下:

注:其中截至目前已到期的21,000万元已经重新签订委托贷款合同。

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偿还英力特集团11.87亿元委托贷款,可以有效降低本公司在经营和发展过程中对英力特集团的资金依赖,增强公司独立性,减少关联交易;同时可以有效降低公司的负债规模,改善资本结构,降低财务费用,提升盈利水平,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偿还银行贷款

截至2010年9月30日,公司借款余额为224,200万元,扣除英力特集团委托贷款的118,700万元,公司银行借款余额为105,500万元,公司资产负债率仍然偏高,财务费用压力较大。本次非公开发行拟以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37,100万元。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37,100万元,可有效改善公司财务结构,降低财务费用,提高偿债能力,为公司发展创造良好条件,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

3、补充流动资金

氯碱行业为资金密集型行业,现金流量较大。近年来,公司在资产大幅度扩张的同时,资产负债率一直维持在较高水平,流动比率较低。公司生产所需的流动资金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英力特集团的委托贷款和银行贷款,给公司带来直接影响:一是限制了继续向银行申请借款的空间,靠银行贷款维持流动资金周转的困难加大,限制了公司的间接融资能力;二是如果银行收缩贷款,流动资金有可能面临较大压力;三是长期高负债运行,将会对公司的经营安全带来较大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后,用部分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可有效缓解公司资金压力,改善流动性指标,提高偿债能力,提升财务安全水平,改善财务状况,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

(二)可行性

上述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将会显著改善公司的资本结构,优化财务状况,缓解资金压力,降低财务费用,提升经营业绩,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因此是可行的。

1、降低资产负债率,改善资本结构,增强公司的后续投融资能力

(1)降低负债规模,改善资本结构

作为国内氯碱行业的龙头企业之一,公司的成本优势和综合实力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但是公司的负债规模一直处于较高水平,截至2010年9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总资产381,463.89万元,负债总额297,654.54万元。

近年来,公司持续进行规模扩张,生产规模和综合实力不断增强。目前,公司共拥有聚氯乙烯树脂年产能27.5万吨、烧碱年产能21万吨、石灰氮年产能9万吨、双氰胺年产能1.15万吨,同时拥有年产14万吨的精制石灰基地、300MW热电机组、50MW机组发电权和年产50万吨电石装置。

在规模扩张的过程中,受自有资金的限制,公司向英力特集团和银行借款的比重过大,截至2010年9月30日,公司借款余额约为净资产的2.68倍。由于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过多依赖银行和英力特集团资金的支持,导致公司的资本结构不尽合理;同时公司生产经营所产生的利润亦受到财务费用的侵蚀,影响了公司的经营业绩。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可充分发挥上市公司的市场融资功能,使公司的资金缺口通过资本市场得到有效补充,充分降低负债规模,进而改善资本结构,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

(2)降低资产负债率,增强公司的后续投融资能力

随着规模逐步扩大,资金需求不断增加,公司资产负债率近年来维持高位,最近三年及一期期末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口径)分别为80.80%、80.69%、75.82%和78.03%,公司的财务杠杆利用率已达到较高水平。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公司资产负债率明显偏高,流动比率过低,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和财务安全,限制了融资能力,制约了公司的后续发展,影响了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

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关指标的比较如下: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将有效降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增强后续融资能力,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都将逐步得到增强,公司发展具有可持续性。

2、降低财务费用,提升经营业绩

近年来,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张,负债规模亦不断增加。截至 2010年9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口径的短期银行借款137,600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3,600万元,长期借款63,000万元。

银行借款增加了公司的财务成本,2007年、2008年、2009年及2010年1-9月利息支出分别为9,886.12万元、16,427.90万元、12,331.35万元和8,465.29万元,分别为利润总额的0.47倍、2.18倍、1.34倍、1.62倍。其中支付给英力特集团的利息分别为3,745.91万元、2,396.05万元、3,238.52万元、3,897.63万元,分别为利润总额的0.18倍、0.32倍、0.35倍、0.75倍。

自2010年10月20日起,中国人民银行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调0.25个百分点。在银行加息的情况下,公司的财务负担进一步加重,增加了财务风险。

按照目前英力特集团借给本公司 118,700万元的委托贷款的利率测算,每年可以降低财务费用5,810.83万元;按照银行借款37,100万元支付的利率测算,每年可以降低财务费用1,826.11万元。

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并实施后,公司负债规模大幅下降、财务费用显著降低,可有效改善公司的整体盈利水平。

3、合理增加流动资金规模,缓解资金压力

近年来,随着规模的扩张,公司流动资金较为紧张。截至2010年9月30日,公司的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分别为0.27、0.16,处于较低水平,短期偿债压力较大。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合理补充流动资金,可有效缓解公司短期资金压力,降低财务风险,实现稳健经营。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并实施后,英力特集团可增持公司11,420万股股票,持股比例将增至51%,强化对上市公司的控股地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前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1、对负债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并实施后,以公司2010年9月30日合并报表财务数据为基础,按英力特集团以委托贷款认购的118,700万元、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现金部分偿还37,100万元银行贷款、补充15,596万元流动资金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资产负债率由78.03%下降至35.73%,资产结构明显改善;净资产由83,809.34万元增加至255,205.34万元,资本实力显著增强;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由0.27、0.16上升到1.32、1.03,短期偿债能力和投融资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2、对财务费用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并实施后,公司负债规模可减少155,800万元。以目前与英力特集团和银行签订的利率测算,公司每年可减少财务费用7,636.94万元。从而缓解债务压力,提高整体经营效益。

四、结论

综上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独立性,减少关联交易,降低资产负债率,提升举债空间,改善资本结构;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偿债能力,优化财务结构;有利于增强投融资能力,提高抗风险能力和财务安全;有利于提升公司经营业绩,保证公司盈利能力的持续性和稳定性;有利于改变公司基本面,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及行业地位,实现公司的发展战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是十分必要和可行的。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635 证券简称:英力特 公告编号:2010-0452、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有关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2、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对象为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力特集团”)、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象屿集团”)。

3、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英力特集团以对本公司的委托贷款118,700万元加38,896万元现金认购,战略投资者象屿集团以13,800万元现金进行认购。其中,英力特集团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4、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为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2010 年12月18日(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发行价格为13.80元/股。

若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相应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5、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数量为12,420万股,其中向英力特集团发行11,420万股,向象屿集团发行1,000万股。

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数量根据发行价格的调整相应调整。

6、英力特集团、象屿集团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7、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尚需取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准、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

一、释义

除非文义另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二、本次关联交易概述

近年来,随着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的负债规模随之相应增加。为降低资产负债率、增强独立性、减少关联交易、改善资本结构、增强投融资能力、提升经营业绩,以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公司本次拟非公开发行12,420万股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其中,英力特集团以对本公司的委托贷款118,700万元和38,896万元现金认购11,420万股,象屿集团以13,800万元现金认购1,000万股。

英力特集团发行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发行与英力特集团构成关联交易。该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国务院国资委批准,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三、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征求公司独立董事意见,独立董事在经过详尽的调查后,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发表了同意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四、董事会表决情况

2010年12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及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其他相关议案。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

五、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说明和关联人基本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特定对象为英力特集团、象屿集团,上述发行对象中英力特集团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英力特集团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象屿集团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英力特集团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银川市高新技术开发区2 号办公楼

法定代表人:米树华

注册资本:49,879.3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0 年6月15日

经营范围:化工(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力、热力、冶金生产及销售(子公司经营);房地产开发(子公司经营);证券投资;房屋、设备租赁;商业贸易(不含许可经营项目),物流运输(子公司经营);以及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经营以外的其他业务

截至2010年9月30日,英力特集团持有本公司22.28%的股权,为本公司控股股东。英力特集团与其控股股东国电电力、实际控制人国电集团与本公司的股权关系如下图所示:

(二)近三年一期的业务发展状况及主要经营成果

英力特集团业务涵盖化工、电力、冶金、房地产开发、商品销售、服务业等,2009年度上述主营业务营业收入占公司总营业收入的97%。截至2010年9月30日,公司拥有全资子公司5个、控股子公司4个、参股公司4个。

英力特集团财务数据,2007-2008年,经北京五联方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09年,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0年1-9月未经审计,英力特集团近三年一期的主要经营成果如下(合并会计报表数据):

单位:万元

(三)最近 1 年简要财务报表

以下财务数据已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均为合并报表口径数据。

1、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2、利润表

单位:万元

3、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六、本次关联交易涉及的标的委托贷款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中,英力特集团以对公司的委托贷款118,700万元和现金38,896万元认购11,420万股。其中118,700万元委托贷款情况如下:

近年来,随着规模的持续扩张,公司综合实力不断增强。目前,公司共拥有聚氯乙烯树脂年产能27.5万吨、烧碱年产能21万吨、石灰氮年产能9万吨、双氰胺年产能1.15万吨,同时拥有年产14万吨的精制石灰基地、300MW热电机组、50MW机组发电权和年产50万吨电石装置。

在规模扩张的过程中,公司资金需求不断增加,资产负债率近年来维持高位,最近三年及一期期末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口径)分别为80.80%,80.69%,75.82%和78.03%。过高的资产负债率影响了公司的举债空间,加大了公司的资金压力。为支持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英力特集团给予了公司资金支持。截至2010年9月30日,英力特集团通过委托贷款提供给公司资金余额为118,700万元。

根据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中瑞岳华专审字[2010]第2263号专项鉴证报告,截至2010年9月30日,英力特集团通过委托贷款提供给公司资金余额为118,700万元,均为本公司向英力特集团以银行委托贷款方式借入的资金。英力特集团拟以上述经审核对公司委托贷款118,700万元和38,896万元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七、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定价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13.80元/股。其中,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相应进行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原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二)认购股份的委托贷款的作价依据

英力特集团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委托贷款118,700万元,已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中瑞岳华专审字[2010]第2263号专项鉴证报告审核确认的金额为作价依据。

八、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与英力特集团签订的非公开发行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主体、签订时间

发行人: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认购人: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2010年12月16日

(二)认购方式和支付方式

认购方式:认购人以其对公司118,700万元的委托贷款和38,896万元现金进行认购。

支付方式:认购人支付股款后,发行人或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聘用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应向认购人发出股份认购确认通知,认购确认通知应当载明认购股份数量及认购金额。认购确认通知送达认购人,视为认购人支付了认购股份对价。发行人应当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获得证监会核准后六个月内办理认购人在深交所的股权登记手续、进行账务处理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认购人配合办理。

(三)认购价格和认购数量

认购价格: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的认购价格为公司第五届第十五次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2010年12月18日(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九十,即发行价格为13.80元人民币/股。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除以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在定价基准日至本次非公开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应相应进行调整。

认购数量:在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及在本协议约定的先决条件获得满足的前提下,认购人同意认购11,420万股股份。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认购人的认购金额应保持不变,认购股份数量按调整后的发行价格相应进行调整。

(四)限售期

认购人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五)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并在满足下列全部条件后生效:

1、本协议及本次非公开发行经英力特董事会审议并获得批准、形成有效决议;

2、本次非公开发行经国务院国资委批准;

3、本次非公开发行经英力特股东大会审议并获得批准、形成有效决议;

4、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5、中国证监会同意豁免英力特集团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英力特股票之义务。

(六)协议附带的任何保留条款、前置条件

除前述第五条外,本协议未附带任何其他保留条款和前置条件。

(七)违约责任条款

1、一方未能遵守或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的约定、义务或责任、陈述或保证,即构成违约。如果本协议双方构成违约,则各违约方应分别承担其应负的违约责任。

2、任何一方均无须对另一方违反本协议任何规定的行为负责。

九、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

1、改善公司资本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增强公司独立性,减少关联交易,提高投融资能力,降低财务费用,提升经营业绩,提高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

2、公司控股股东英力特集团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增持公司股权,表明其对公司的发展前景看好,有利于公司长期经营战略决策的延续和实施。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偿还英力特集团的委托贷款后,公司的资本金和净资产将得到大幅增加,资产负债率明显降低,抗风险能力得到增强,财务安全获得提高,降低了财务费用,提升了经营业绩。

2、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的资本结构得到优化,负债规模明显降低,提升了公司债务融资能力,为公司的后续发展提供动力,提升了公司的盈利能力。

3、对公司现金流量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有效降低,投融资能力得到相应提升,有助于扩大公司未来业务规模,增加公司现金流量。

十、2008年12月至今,公司与英力特集团发生的重大关联交易情况

(一)收购西部公司40.76%股权。

公司以2008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37,474,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配股,配股募集资金用途为收购控股股东英力特集团持有的西部公司40.76%的股权。2009年9月,公司向英力特集团支付了31,086.91万元的股权转让价款,完成了西部公司的股权过户手续。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西部公司股权比例为84.47%。

(二)英力特集团为公司及西部公司提供委托贷款。

本次发行预案披露前24个月内,英力特集团为公司及西部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截至本预案披露日,西部公司已完成注销手续,全部债权债务由公司承继,英力特集团为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余额为118,700万元。

(三)英力特集团为公司及西部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

本次发行预案披露前24个月内,英力特集团为公司及西部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截至本预案披露日,西部公司已完成注销,全部债权债务由公司承继,英力特集团为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89,400万元。

(四)关联方资金往来

本次发行预案披露前24个月内,英力特集团与公司存在关联方资金往来,截至本预案披露日,公司应收应付英力特集团均为0元。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八日

股票简称:英力特  股票代码:000635  公告编号:2010-046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2、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1年1月17日(星期一)上午9: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1年1月16日—2011年1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1年 1 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1月16日15:00至2011年1月17日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地点:宁夏石嘴山市惠农区河滨工业园区钢电路本公司四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股权登记日:2011年1月7日

二、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保荐代表人。

三、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1 发行股票的类型和面值

2.2 发行股票的数量

2.3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2.4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5 发行价格与定价方式

2.6 上市地点

2.7 募集资金的数量及用途

2.8 锁定期安排

2.9 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2.10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3、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4、 《关于公司与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签订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5、 《关于公司与战略投资者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签订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6、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7、 《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8、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

9、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1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四、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时间:2011 年1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00。

5、登记地点:宁夏石嘴山市惠农区河滨工业园区钢电路本公司,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1年1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0635;投票简称:“英力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以此类推;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1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1.00元代表对议案1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1.01元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1.1,1.02元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1.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4)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6)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4、 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英力特”A股的投资者,对公司全部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2) 如某股东对议案1投赞成票,对议案2投反对票,对议案3投弃权票,申报顺序如下: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操作流程:

1、 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 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咨询电话:0755-83239016。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 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股东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1月16日15:00至2011年1月17日15:00的任意时间。

五、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宁夏石嘴山市惠农区河滨工业园区钢电路本公司四楼会议室

联 系 人:王有庆

联系电话:0952-3689323

联系传真:0952-3689589

邮 编:753202

2、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12月18日

附件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委托人出席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特别说明事项: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作为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拟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公司控股股东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力特集团”)发行11,420万股A股股票,英力特集团拟以其持有的对公司委托贷款118,700万元和现金38,896万元认购,此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就上述事宜事前通知了我们,同时提供了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后,我们表示认可,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2、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为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2010年12月18日(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13.80元/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4、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与上述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5、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利于增强公司的独立性、减少关联交易,降低资产负债率和财务风险,提高公司的融资能力和盈利水平,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表决程序合法,公司关联董事就相关的议案表决进行了回避,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刘万毅 李铎 徐敬旗

2010年12月16日

关于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中瑞岳华专审字[2010]第2262号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力特公司”)截至2010年9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

一、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是英力特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本报告是我们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的规定与英力特公司提供的募集资金相关资料,在审慎调查并实施必要的鉴证程序基础上所作出的职业判断,并不构成我们对英力特公司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前景及其效益实现的任何保证。

三、鉴证意见

我们认为,英力特公司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英力特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四、报告使用范围说明

本专项报告仅供英力特公司为非公开发行股票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专项报告作为英力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所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材料一并上报。

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闫丙旗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雪英

2010年12月16日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的要求对公司截至2010年9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以及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1、前次募集资的数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655号文批准,本公司以2009年8月5日公司股本总数137,474,400股为基数,采取网上定价发行的方式,按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实际配售39,586,732股,配股价格为12元/股,每股面值1元,共募集资金475,040,784.00元,扣除承销费用9,500,815.68元、保荐费用950,081.56元、配股登记费用39,586.73元、累计发生的其他发行费用1,893,881.3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462,656,418.73元,公司已于2009年8月14日收到上述募集资金,并经北京五联方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五联方圆验字[2009]第06005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2、募集资金在商业银行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于2009年8月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嘴山市惠农区支行开设,账户号337100153048093001,并于2009年12月30日注销,募集资金利息收入30,438.20元已冲减融资费用并进行了账务处理。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截至2010年9月30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6,265.64万元。前次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说明:(1)根据本公司与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本次股权转让参考评估价确定为36,751.41万元,扣除本公司按照《关于宁夏西部西部聚氯乙烯有限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的决议》已分配的利润5,664.50万元,最终转让价格为31,086.91万元。

(2)剩余募集资金15,178.73万元用于偿还公司年产10万吨PVC、9万吨烧碱生产线银行借款。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对募投项目未进行先期投入,未发生对先期投入进行置换的情况。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10年9月30日止,本公司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4、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0年9月30日止,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无结余。

5、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本公司无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三、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项目与承诺项目一致,未发生募投项目变更。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截至2010年9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共实现效益6,699.3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说明:1、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是指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至截止日期间,投资项目的实际产量与设计产能之比。

2、宁夏西部聚氯乙烯有限公司的经营业务分为聚氯乙烯树脂生产、烧碱生产和2×150MW热电机组发电三部分,经计算其累计产能利用率分别为99.83%、95.95%、99.64%,取其平均值为98.48%。

3、公司年产10万吨PVC、9万吨烧碱生产线,经计算其累计产能利用率分别为101.18%、103.23%,取其平均值为102.20%。

4、根据《盈利预测审核报告》计算,2009年8-12月(假定2009年7月31日收购完成)承诺效益为2,912.59万元,而实际收购在8月31日完成,按宁夏西部聚氯乙烯有限公司利润分配方案计算2009年9-12月的投资效益为3,140.93万元;公司在2010年度未进行盈利预测,2010年1-9月实际效益为2,665.99万元。

5、募集资金15,178.73万元用于偿还公司年产10万吨PVC、9万吨烧碱生产线银行借款项目至截止日累计节省利息支出892.42万元。

五、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中未有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六、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将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披露的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相关内容做逐项对照,实际使用情况与披露的内容无重大差异。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12月16日

序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本次拟投入金额
偿还银行贷款37,100
补充流动资金不超过15,596
合 计不超过52,696

委托人受托人借款金额(万元)委托贷款

期限

利率信用条件用途
英力特

集团

中国银行宁夏分行10,0002008.8.15-

2011.8.14

利率按银行同期基准利率上浮10%信用流动资金周转
1,9002008.11.27-

2010.11.26

信用流动资金周转
9,1002009.12.16-

2010.12.15

每3个月按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下浮10%信用流动资金周转
7,0002010.01.21-

2011.01.20

每三个月按重新定价日人民银行公布实施的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下浮10%信用流动资金周转
5,0002010.01.23-

2011.01.22

信用流动资金周转
5,7002010.8.14-

2011.8.13

信用流动资金周转
10,0002010.08.20-

2011.08.19

信用流动资金周转
10,0002010.08.25-

2011.08.24

信用流动资金周转
中国工商银行宁夏分行4,0002009.10.12-2010.10.11年利率4.779%信用流动资金周转
3,9002009.10.13-2010.10.12信用流动资金周转
2,1002009.10.14-2010.10.13信用流动资金周转
石嘴山银行惠农支行5,0002010.02.05-

2011.01.04

按人民银行公布实施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浮10%信用流动资金周转
10,0002010.02.05-

2011.01.04

信用流动资金周转
5,0002010.03.15-

2011.02.14

信用流动资金周转
10,0002010.08.23-

2011.07.22

信用流动资金周转
5,0002010.03.29-

2011.03.28

月利率3.9825%。信用流动资金周转
15,0002010.09.25-

2011.09.24

年利率4.779%信用流动资金周转
合计118,700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
2009年12月31日2010年9月30日2009年12月31日2010年9月30日
600319亚星化学69.5772.610.630.65
600075新疆天业55.5555.760.931.01
600301*ST南化65.4070.840.460.29
000510金路集团58.9355.530.740.74
002092中泰化学65.4530.550.460.84
002386天原集团61.9154.560.640.95
000635英力特75.8278.030.210.27
平均 64.6659.700.580.68

股东名称发行前发行后
股份(万股)股权比例(%)股份(万股)股权比例(%)
英力特集团3,944.3322.2815,364.3351.00
象屿集团1,0003.32
其他股东13,761.7877.7213,761.7845.68
合 计17,706.1110030,126.11100.00

项 目发行前发行后
资产合计(亿元)381,463.89397,059.89
负债合计(亿元)297,654.54141,854.54
所有者权益合计(亿元)83,809.34255,205.34
资产负债率(%)78.0335.73
流动比率0.271.32
速动比率0.161.03

本公司、公司、上市公司、

英力特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国电集团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国电电力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英力特集团之控股股东
英力特集团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
象屿集团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
战略投资者象屿集团
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本次发行股票本公司向英力特集团、象屿集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定价基准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 2010年12月18日
证监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国务院国资委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人民币元

项 目2010年1-9月2009年度2008 年度2007 年度
营业收入213,563.73250,124.11370,029.03329,554.16
营业利润21,587.9618,233.2316,606.7038,843.77
利润总额21,791.7418,382.1118,554.6339,519.62
净利润17,413.0715,078.6217,866.9438,000.85

项 目2009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91,024.14
非流动资产524,887.01
总资产615,911.15
流动负债176,469.31
非流动负债80,609.56
总负债257,078.87
所有者权益358,832.28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615,911.15

项 目2009 年度
营业收入250,124.11
营业利润18,233.23
利润总额18,382.11
净利润15,078.62

项目2009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920.20
投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134,513.92
筹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99,004.6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4,644.57

序号议案名称对应申报价格
总议案 100.00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1.00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2.00
2.1发行股票的类型和面值2.01
2.2发行股票的数量2.02
2.3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2.03
2.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2.04
2.5发行价格与定价方式2.05
2.6上市地点2.06
2.7募集资金的数量及用途2.07
2.8锁定期安排2.08
2.9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2.09
2.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2.10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3.00
《关于公司与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签订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4.00
《关于公司与战略投资者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签订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5.00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6.00
《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的议案》7.00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8.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9.00
1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10.00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申报股数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申报价格申报股数
360635买入100.00元1股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申报价格申报股数
360635买入1.00元1股
360635买入2.00元2股
360635买入3.00元3股

序号议案名称表决意见
赞成反对弃权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1发行股票的类型和面值   
2.2发行股票的数量   
2.3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2.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5发行价格与定价方式   
2.6上市地点   
2.7募集资金的数量及用途   
2.8锁定期安排   
2.9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2.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签订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战略投资者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签订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1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募集资金总额:46,265.64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46,265.6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46,265.6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2009年:46,265.64
 2010年:0.00
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序号承诺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项目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实际投资

金额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实际投资

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收购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宁夏西部聚氯乙烯有限公司40.76%股权收购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宁夏西部聚氯乙烯有限公司40.76%股权36,751.4136,751.4131,086.9136,751.4136,751.4131,086.915,664.50100%
偿还公司年产10万吨PVC、9万吨烧碱生产线银行借款偿还公司年产10万吨PVC、9万吨烧碱生产线银行借款60,000.0060,000.0015,178.7360,000.0060,000.0015,178.7344,821.27100%
合 计96,751.4196,751.4146,265.6496,751.4196,751.4146,265.6450,485.77 

实际投资项目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承诺效益最近三年实际效益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序号项目名称 2009年8-12月2010年1-9月2008年2009年9-12月2010年1-9月  
收购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宁夏西部聚氯乙烯有限公司40.76%股权98.48%2,912.590.003,140.932,665.995,806.92
偿还公司年产10万吨PVC、9万吨烧碱生产线银行借款102.20%0.00285.50606.92892.42
合计0.003,426.433,272.916,69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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