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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005 股票简称:德豪润达 编号:2010-71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0-12-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12月17日在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镇金凤路1号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6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24,068,255股,占公司总股份483,200,000股的25.68%。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冬雷先生主持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议案的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各议案的审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深圳市锐拓显示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3,863,37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83%;反对204,88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17%;弃权0股。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4,068,25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暨对外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4,068,25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有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十二月十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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