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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0-12-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简称:燕京啤酒 证券代码:000729 公告编号:2010-039 证券简称:燕京转债 证券代码:126729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12月7日以书面文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12月17日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应到董事15人,实到董事15人,分别为:李福成、戴永全、李秉骥、丁广学、赵晓东、王启林、赵春香、杨怀民、张海峰、杨毅、朱武祥、李树藩、李中根、莫湘筠、陈英丽。会议以传真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北京燕京环宇商贸有限公司的议案》 会议决定,投资5000万元,设立北京燕京环宇商贸有限公司,该公司主营啤酒、白酒等日常快速消费品的销售。北京燕京环宇商贸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本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会议决定向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贰亿伍仟万元,期限两年。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李福成先生在银行授信额度内签署借款合同。 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七日 证券简称:燕京啤酒 证券代码:000729 公告编号:2010-040 证券简称:燕京转债 证券代码:126729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0]1344号)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113,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5 年。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后的余额112,000万元已由保荐人(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于2010 年10月21 日汇入本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进行验资并出具了京都天华验字(2010)第153号《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此次募集资金已全部投入使用。其中有11,000万元是以自有资金进行的先期投入,此次募集资金到位后进行的置换。 具体置换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一)承诺的募集资金用途及项目情况 1、募集资金用途 2010 年10月13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募集说明书全文,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承诺如下: 本次可转债的发行规模为不超过11.3亿元人民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如本次募集资金不足或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进度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暂以自有资金或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2、先期投入金额的安排 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披露: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燕京啤酒(晋中)有限公司的议案,该公司注册资本为2.5亿元,公司占其注册资本的100%。公司已首期出资其注册资本的20%办理了公司设立手续。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燕京啤酒(桂林漓泉)股份有限公司合资设立燕京啤酒(昆明)有限公司的议案,该公司注册资本3.6亿元,公司占其注册资本的83.33%。公司已首期出资其注册资本的20%办理了公司设立手续。 (二)公司本次置换项目与募集说明书中内容一致。 (三)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对上述先期投入金额进行了置换。募集资金置换已完成。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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