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695 83501827) 。 |
北京启明星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0-12-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北京启明星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39 证券简称:启明星辰 公告编号:2010-029 北京启明星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北京启明星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0年12月1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10年12月7日以电子邮件及传真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应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人。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修订后的《内部审计制度》。 修改说明见附件一,修订后的《内部审计制度》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二、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内部审计制度》和《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杜琴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简历详见附件二。 截至本公告日,杜琴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三、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的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本次超额募集资金的实际情况,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需求,公司拟利用超募资金人民币5,8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同时承诺在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超额部分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之事宜,已经由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分别发表了同意意见。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特此公告。 北京启明星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2月17日 附件一: 关于《内部审计制度》修改说明 根据深交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内部审计制度》进行修改,修改后的《内部审计制度》与修改前的《内部审计制度》的修改对比说明如下:
附件二: 杜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5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历任海南省发展银行六合支行总帐会计、稽核部副经理、财务部副经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郑州分行个人贷款管理员,北京华昱晨辉科技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10年6月加入北京启明星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内审主管(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 杜琴女士未持有本公司的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439 证券简称:启明星辰 公告编号:2010-030 北京启明星辰信息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北京启明星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0年12月17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0年12月7日以电子邮件及传真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兴池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出席会议的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全体监事审议,认为公司拟利用超募资金人民币5,8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方案的实施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并增强公司在主营业务方面的竞争力,从而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益,符合股东利益最大化的要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表述。 超募资金的使用方案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同时承诺在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超额部分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为此,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北京启明星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0年12月17日
证券代码:002439 证券简称:启明星辰 公告编号:2010-031 北京启明星辰信息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 公司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北京启明星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664号文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2,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其中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发行500万股及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2,000万股已于2010年6月10日成功发行,发行价格为25.00元/股。本次公开募集资金总额为625,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35,992,557.4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89,007,442.58元。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2010年6月10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中瑞岳华验字[2010]第138号《验资报告》。 公司募集资金净额比本次上市计划募集资金270,000,000元超出了319,007,442.58元。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户。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的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本次超额募集资金的实际情况,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需求,公司拟利用超募资金人民币5,800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①公司TDS(威胁检测与智能分析系统)等产品销售规模的扩大,公司加大了原材料采购量以及相关研发资源的投入;②公司加强了各省级分公司的建设;③公司不断扩充完善备机库的建设。由于以上因素的影响,造成公司流动资金比较紧张的局面,流动资金缺口加大。基于此,为确保公司2010年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利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经营所需流动资金,从而给股东以更大的投资回报。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同时承诺在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超额部分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额募集资金人民币5,8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经核查后,对该事项发表意见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方案的实施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并增强公司在主营业务方面的竞争力,从而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益,符合股东利益最大化的要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表述。 超募资金的使用方案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为此,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额募集资金人民币5,8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的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经核查,发表意见如下:启明星辰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5,800万元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事项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同时公司承诺在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启明星辰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上述事项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启明星辰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保荐机构同意启明星辰实施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事项。 特此公告。
北京启明星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12月17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