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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行政许可简化 微观监管逐步淡出券商集合计划等3项行政许可拟取消;设立、收购分支机构等审批权下放 2010-12-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游芸芸 杜 妍
证券时报记者 游芸芸 杜 妍 本报讯 证券时报记者从有关渠道获悉,中国证监会近日向各证券公司发函,就《关于调整证券机构行政许可的工作方案》征求意见。业内人士评价指出,该方案简化了行政许可过程,对券商各项业务的快速发展将起到推动作用。 《方案》拟取消3项行政许可,授权派出机构审核5项行政许可。取消的3项行政许可包括:证券公司变更组织形式、设立集合计划以及部分增资扩股事项。上述拟取消的3项行政许可将改为事前告知性备案。事前告知性备案不以备案机关出具决定为前提。备案期限届满,备案机关不表示意见即视为同意。 《方案》同时明确,将以下5项行政许可的审批权下放给派出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变更章程重要条款;证券公司减资事项和部分增资扩股事项;变更证券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证券公司设立、收购、撤销分支机构以及证券公司申请常规业务牌照。 《方案》强调,取消部分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是监管工作方式的改变,不是放弃监管,并且相关法定责任和监管规则不变,应当继续执行。 业内人士认为,证监会是在确认了证券公司历史遗留风险得以化解,合规管理制度已经建立实施,并且健全了以净资本为核心的动态风险监控机制等前提条件下作出上述调整的,意味着在微观监管层面,凡是市场主体能够自主负责的,行政监管将会相应收缩,并且会适时淡出。(详细报道见A7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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