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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0-12-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517 证券简称:泰亚股份 公告编号:TY-2010-006 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0年12月1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当面送达等方式发出,并于2010年12月20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林祥加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书面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614号核准,首次向中国境内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21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0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4,2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374.98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0,825.02万元。其中,公司新增注册资本2,210万元,余额38,615.02万元计入资本公积。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由6,630万元增加至8,840万元。 上述议案内容将提交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将修改〈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市修订草案)部分条款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经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通过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上市修订草案),该章程草案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后生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614号文核准,公司已公开发行股票2,210万股,公司注册资本已由6,630万元增加至8,840万元,并且,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0]393号《关于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核准,公司股票已于2010年12月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鉴于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已经生效,但是其中部分条款仍需要予以完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对该章程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如下:
上述议案内容将提交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2月20日 证券代码:002517 证券简称:泰亚股份 公告编号:TY-2010-007 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定于2011年1月5日在福建省泉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濛园区美泰路36号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1月5日(星期三)下午14:00 3、会议地点:福建省泉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濛园区美泰路36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5、股权登记日:2010年12月31日(星期五)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0年12月31日(星期五)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其具体内容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将公司注册资本由6,630万元增加至8,840万元。 2、《关于修改〈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市修订草案)部分条款的议案》,其具体内容为: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1年1月4日(星期二),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2、登记地点:福建省泉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濛园区美泰路36号 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 3、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四、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2、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梓熙、余树芳 联系电话:0595-22495000 传真:0595-22499000 邮政编码:362005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濛园区美泰路36号 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 特此公告。 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12月20日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11年1月5日召开的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表决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本委托有效期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请在“表决意见”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投票人只能表明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委托授权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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